“外包才是王道?美國工程師將自己的工作外包給中國公司,還因此成為最佳員工” 與新的 2 篇文章 - Inside 網路趨勢行銷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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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才是王道?美國工程師將自己的工作外包給中國公司,還因此成為最佳員工 Posted: 16 Jan 2013 01:05 AM PST
美國一家公司的工程師被發現用自己五分之一的薪水作為代價,將工作外包給中國瀋陽的承包商,然後自己整天在公司上網玩耍,還因此成為最佳員工! 由於這家公司為了讓員工在家也能工作,採用電信商 Verizon 提供的專屬虛擬網路(VPN)服務,結果 Verizon 從記錄檔發現主系統一直出現一系列來自中國瀋陽的登入記錄,用的竟然是該公司最頂尖工程師的帳號「Bob」。 公司原本還以為是受到零時攻擊或者系統被植入木馬程式,但種種跡象都顯示與前述的情形無關。於是 Verizon 在經過該公司同意後,深入研究 Bob 公司電腦的使用記錄,發現原來他從中國雇用了一間軟體顧問公司來負責自己的工作,Bob 再用 FedEx 將授權快遞過去,讓對方可以登入公司的系統進行工作。 Bob 在公司領六位數美金的薪水,他用其中五分之一付給承包商,然後將自己的時間花在別的地方。Verizon 的分析員還在 Bob 的工作站發現一大堆中國承包商開給 Bob 的 PDF 發票。 那 Bob 本人在做什麼呢? 9:00am: 抵達公司,花幾個小時逛 Reddit、看貓的影片。 11:30am:吃午餐。 1:00pm:逛網拍(eBay)。 2:00pm:逛 Facebook 或 LinkedIn。 4:30pm:寫 E-mail 向主管匯報工作進度。 5:00pm:回家。 Bob 這招運作得非常好,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紀錄表示,他是公司最頂尖的程式設計師,而且是 C、C++、Perl、Java、Ruby、PHP 和 Python 等各種語言的專家。調查還發現,積極進取的 Bob 還從其他公司承攬了許多工作,然後通通外包出去。 這件事看似好笑,但其實是美國電信商 Verizon 在自家部落格的資安宣導案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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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16 Jan 2013 01:02 AM PST
Aaron Swartz 在 14 歲時就參與建置 RSS 技術。 他長年投入資訊自由化運動, 反對封鎖知識。 2011 年他在 MIT 大量下載 JSTOR 的學術期刊,被美國聯邦政府起訴;上週五(1/11)年僅 26 歲的他在家中自殺身亡。 詳見 T 客邦的中文報導 「網路神童、RSS 規格制定者、Reddit 網站創辦人 Aaron Swartz 自殺身亡」 及 Aaron Swartz 之死促使學界反省, Anonymous 駭垮 MIT 網站。本文蒐集大量英文連結,將 MIT 下載事件及美國司法部的追殺過程用中文摘要下來,讓華人世界知道這位資訊自由化勇士被迫害的真相。 (1/16 補充:Inside 這篇 「早逝的天才,網路神童與資訊自由鬥士——Aaron Swartz」 更詳盡,包含 Guerilla Open Access Manifesto 宣言中譯,大推!) Aaron Swartz 在哈佛倫理中心工作。他協助 Shireen Barday 研究一個有趣的議題:(最下面 update)企業金主對研究機構和學術論文有多大的影響力?他從 2010 年開始來到 MIT 下載論文。 MIT 的校園網路本來就是一個很開放的空間:任何訪客不需要密碼即可自由登入。 MIT 的網路安全人員明確表示:這是 MIT 的校園開放精神使然,並不是人員疏失所造成的資訊安全漏洞。訪客連線時甚至不會看到任何使用需知 (例如 「禁止大量下載資料」)。 在 MIT 校園內的 18.xx.xx.xx IP 網段內,JSTOR 的學術論文本來就允許任何人下載。 我們在許多網站上經常會看到亂數產生的內嵌文數字圖型,用來確認與網頁互動的是人類而不是機器人,這個機制稱為 CAPTCHA。 JSTOR 的論文下載點甚至連 CAPTCHA 機制都沒有 --- 這也意謂著論文著作權所有人 JSTOR 本來就無意禁止師生訪客大量下載論文。Aaron 只是寫了一個批次檔直接砍站 (貴哥常幹這種事;盡量把下載範圍控制在少數有可能閱讀的頁面)。 到這裡為止,Aaron 的行為頂多只能說是不體貼而已,完全談不上 「駭入系統」,更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或使用者條款。Aaron 了解 JSTOR 論文系統下載限制(只是檢查 IP 位址)之後,便進入校園內一處沒有門禁的機房。 支持 Aaron 的人士多半認為:就這點而言,他是否觸犯 「擅闖私有財產」 之類的法律,有待討論。不過在這個機房內,同時還有一位遊民存放他的私人物品,並沒有跟 Aaron 一樣遭到司法追殺。 2011 年 1 月間,Aaron 把他的宏碁筆電直接用有線網路連上交換器,遮掩起來,放在那裡下載好幾天。以上請見網路犯罪專家 Alex Stamos 的部落格 The Truth about Aaron Swartz's "Crime" 以及 起訴書。 Alex Stamos 是本案當中被告方的專家證人,有接觸到第一手的資料,原本保持沉默;因為 Aaron 自殺、 案件了結,所以將事實公諸於世。 照 Stamos 以及眾多連結的說法看來,這份起訴書看來有多處描述或者根本與事實不符、或者純屬臆測:入侵禁地、規避 MIT 與 JSTOR 的 「防止大量下載機制」、意圖散佈 JSTOR 所擁有的論文的說法都大有問題。 創用 CC 的發明人、 「誰綁架了文化創意」 一書的作者、也是哈佛大學法學教授的 Lawrence Lessig 在 2011 年七月接受採訪時 表示:
但不知為什麼,美國司法部麻州檢查長 Carmen Ortiz 針對此事起訴 Aaron (請見 紐約時報 Nick Bilton 的報導 以及上述起訴書)。 Aaron 被起訴後,把含有論文的硬碟交給著作權人 JSTOR,並且承諾不會散佈檔案。 JSTOR (發新聞稿 表示:「要不要起訴 Swartz, 是政府的決定。 我們已經確保 Swartz 所拿到的資料不會外流了,所以如先前所述, 我們沒有興趣繼續追究法律責任。」 (紐約時報報導)最詭異的是:Carmen Ortiz 卻仍執意起訴 Aaron;美國司法部官網新聞稿甚至語帶威脅地說:「如果罪名成立,Swartz 將面臨最高 35 年的刑期」。 MIT 則一直沒有表達立場,而這也給了司法部一點薄弱的理由得以繼續追殺 Aaron。 司法部的錯誤與威脅並非一時的錯誤,而是蓄意的迫害。 一開始 Aaron 被起訴時,罪名有四項;到了 2012 年九月, 罪名增加到十三項。不久前,Aaron 的律師 Elliot Peters 與負責起訴 Aaron 的助理檢查官 Stephen Heymann 商談,但 Heymann 堅持要 Aaron 認罪,這樣或許可以將求刑年數降到六至八個月。如果不認罪的話,刑期可能高達五十年, 罰金高達四百萬美金。 明明沒有犯法卻要被迫認罪,Aaron 當然拒絕。 沒幾天後,他就自殺了。 Stephen Heymann 沒有回應華爾街日報對於 Aaron 自殺事件的詢問。 不過 Aaron 最早的律師 Andy Good 當初提醒 Heymann 說 Aaron 有自殺危險的時候,Heymann 倒是一派輕鬆地回答:「了解。 我們會把他關起來。」 代表司法部的 Heymann 為什麼要枉顧事實,對於一個欠缺犯罪事實、欠缺受害者的案件,對於一個具有自殺傾向的 「嫌疑犯」 窮追猛打?Peters 認為他想藉著本案出名。Heymann 過去較知名的是一個侵犯隱私的事件:他曾經 主張哈佛大學應該監控校園網路活動;他認為延申解釋既有的法律就足以支持這樣的做法,不需要另外尋求法律依據。哈佛大學認為這會侵犯隱私,所以拒絕。 Aaron 自殺後,Lessig 又寫了一篇 「檢察官霸凌」
Aaron 死訊傳開之後,網友群起抗議。有人在 twitter 上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呼籲學者不管著作權、直接將自己的論文 PDF 檔上傳、公佈網址;各地學者熱烈響應 藉此紀念 Aaron Swartz。 (也請搜尋 pdftribute)MIT 表示:將調查自身在此案當中所扮演的角色。 1 月 12 日支持者至白宮網站請願,要求撤除檢查長 Carmen Ortiz 的職務:
三天之內,已經達到兩萬五千人的門檻,白宮必須回應。 許多網路大咖撰文對 Aaron Swartz 致敬。 下一步,開始出現語言戰爭、 學者的冷漠等等反省,後續可能還會引發更多餘震。但我只能摘要到這裡。您在我的文章當中看到哪些值得讓後世知道的事嗎?請再次搜尋/查證/確認/引用更有公信力的報導,並且在維基百科頁面上補幾句。 死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他的自殺當然令人感到難過與遺憾,也不值得學習;但誰知道呢,或許他現在正在帷幕的另一面,慶祝、欣賞他自己短暫而精采的一生如此戲劇化而震撼地畫下句點,因而照亮了黑暗的美國司法體系和無感的學術界,還感動了各行各業許多本來不關心資訊自由化、不關心智慧財產走火入魔的人。 謹以這篇文章向 Aaron Swartz 致敬。 (是的,如果您注意到小格流量從昨天開始突然爆增二十倍,就是因為 〈 學者的智慧,期刊的財產 〉 那篇舊文被 Aaron 之死的震波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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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周遭的人事物,而非網路——Facebook 推出社交圖表搜尋 Posted: 15 Jan 2013 06:52 PM PST 台北時間 1 月 16 日凌晨兩點,Facebook 在公司總部舉辦了一場神秘的發表會。 Facebook 的 CEO Mark Zuckerberg 一上台就再次強調了 Facebook 的願景:讓世界更加開放和聯結。 他說今天發表會的重點是「建立新的聯繫」。 首先他介紹了 Facebook 有三大支柱(pillar)。第一是 News Feed(動態消息),我周遭的人發生了什麼事情;第二是 Timeline(動態時報),告訴我關於某人的具體訊息;第三個,就是今天發表會的主角——Graph Search(Facebook 官方譯做「社交圖表搜尋」)。 Graph Search 這個名字是由 Facebook 提出的 Social Graph(社群圖譜)衍生而來。Mark 說這不是網路搜尋,Facebook 沒有要為整個網際網路製作索引,而是要為社群圖譜製作索引。在這個圖譜裡,每天會新增 100 萬人。現在總共有 2400 億張照片、10 億使用者,以及一兆的「連結」。 身為一個強調真實性的社群網路,Facebook 一直與隱私問題糾纏不清。或許是由於這個原因,Mark 在介紹 Graph Search 之前就強調它會「注重隱私」:
那麼 Graph Search 究竟能做什麼?它給給使用者的是答案,而非通往答案的連結。這個說法跟 Google 去年推出的「知識圖譜」很相似。 Facebook 也同樣在 Graph Search 對「自然語義」下足功夫。 現在的 Graph Search 可以搜尋人、圖片、地址、興趣等訊息,比如住在紐約市又喜歡《魔戒》的人,我曾經按讚過的照片,位於舊金山的餐廳等等,功能十分強大。以下是介紹影片: 如果你所需要的結果無法在圖譜中找到,Facebook 會給出 Bing 的搜尋結果(Facebook 與微軟之間有合作)。 現在的 Graph Search 還是 Beta 版本,只支援英文,會來為推出行動版、支援多國語言以及 Open Graph 的搜尋。小規模的測試版會在今天就推出(申請加入等候名單),Facebook 會在未來的數週內將 Graph Search 開放給所有使用者。 在發表會後的問答時間,Mark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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