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世界盃八強戰開打,Google 預測:法國、巴西勝算高” 與新的 5 篇文章 - Inside 網路趨勢行銷與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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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世界盃八強戰開打,Google 預測:法國、巴西勝算高
- Google 下給魔鬼終結者的指令:不可殺害創辦人佩吉與布林
- 誰擁有你的臉書動態?──談臉書「情緒實驗」爭議
- 先別管法國人了,用對方法,8 萬只不過是你的起點
- Contently:內容行銷將在快速消費品產業扮演重要角色
- No-IP 服務遭微軟奪取!網路內容恐被第三者審核
Posted: 04 Jul 2014 02:19 AM PDT 相信大家都有注意到,自從世界盃開始之後,Google 首頁都會在比賽日推出不同的 Google Doodle 應景,甚至還把上一屆南非世界盃的「章魚保羅」給請上台, Google 產品行銷經理 Benjamin Bechtolsheim 在 Google Cloud Platform 部落格撰文表示1,自家雲端運算平台成功預測了本屆世界盃 16 強八場比賽的每一場勝負,這項結果是在上個月 26 日的 Google I/O 大會上發表的(影片的 25 分鐘處):
Benjamin Bechtolsheim 解釋,Google 使用來自 Opta 這個網站上多個職業足球賽季和世界盃小組賽的資料,藉由球員過去的表現來預測比賽結果,他們模型還包括了由自家 BigQuery 工程師 Jordan Tigani 打造的實力排名系統,以及觀眾的熱情程度——到底各國有多少球迷來到巴西支持自己的國家隊,作為一個簡單的「主場優勢」標準。 八強戰預測Benjamin Bechtolsheim 也在文末列出這次 Google 對世界盃八強戰四場比賽的勝負預測:
另一種預測說到體育比賽預測,不得不提另一個 ESPN 旗下知名的網站「FiveThirtyEight(有時被稱為 538)」,此網站由 《The Signal and the Noise(精準預測)》 一書作者 Nate Silver 成立,去年七月賣給了 ESPN,Nate Silver 擔任該網站總編輯,相信大家不難猜出這是一個以分析數據為主的網站。 這個網站也提出了自己的預測,使用的模型是根據 Nate Silver 與 ESPN 在 2010 年共同開發的演算法「足球實力排行(Soccer Power Index,SPI)」——一個結合了比賽、球員資料去評估球隊整體實力,經過一萬次的模擬後,預測出各國代表隊在世界盃的表現,並且隨著比賽進行做調整。1
上圖是 FiveThirtyEight 針對各隊進入下一階段賽事的機率預估,換句話說,他們認為八強賽果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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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下給魔鬼終結者的指令:不可殺害創辦人佩吉與布林 Posted: 03 Jul 2014 07:17 PM PDT 如果你不是 Sarah Connor,該如何躲過魔鬼終結者的追擊?Google 似乎計畫用一個 .txt 檔來試試看。 今天,Search Engine Land 說有人注意到 Google 的網站上有一份特別的文件放在 google.com/killer-robots.txt,上面寫者:
有看過《魔鬼終結者》系列電影的讀者可能知道,T-1000 跟 T-800 是不一樣的。當然這也是 Google 工程師的傑作 看起來只是個有趣的惡作劇?先前 Inside 在 〈Google買下Skybox,擁有即時監控北京首都機場與北韓核子設施能力〉 提到:
聽起來是否有種令人不安的感覺?上個月 Google 旗下的 Nest 還收購了 Dropcam——一家專注於 IP 攝影機市場的矽谷公司,產品主要用於即時監控家中情況,例如幼童或寵物。使用者可以在手機端查看即時畫面,當有人闖入、大型物體移動或是有巨響時,Dropcam 還會發出推播通知到主人的手機上。 一直以來,Google 不時會被揶揄他們企圖打造電影 《魔鬼終結者》 的「天網(Skynet)」。(別忘了他們也有在研究機器人) |
Posted: 03 Jul 2014 03:20 AM PDT
6 月底的周末,臉書官方進行的一項研究,遭指控在未告知使用者的情況下,調控了近 70 萬使用者的動態消息,藉以研究傾向呈現不同情緒的動態消息,如何影響使用者的行為。此舉引發巨大反彈,與隱私爭議。 如果今天是某電視新聞台,透過在不同時段調動、安排不同的新聞類型,調查閱聽眾情緒如何變化,消費行為及廣告收視態度如何改變,似乎就不會如此讓人反感。每當批判電視新聞之膚淺挖糞,我們事實上仍都預設了電視台有權力調查所有人的收視反應,調控各種媒體內容──只是結果我們不喜歡。這跟臉書「操控」我們所閱覽的內容,到底差在哪裡呢? 我認為這項爭議涉及到兩個層面:研究倫理與數位內容所有權。倫理上,因為這是一篇學術研究,大家會以更高標準期許研究者,要求他們必須告知被研究者,自己的資訊正在被蒐集。然而,我們不會以這種標準要求收視調查,或者要求林林總總隱藏在各大網站的使用者資訊蒐集機制。後者有時會告知,有時不會,但總之我們都不太在意。媒體或網站運用 Google Analytics 等工具蒐集使用者來自何方,使用多久,點擊、接續點擊那些物件,對我們來說就跟大賣場蒐集熱門商品數據一樣正常。我們甚至對於一種「大數據」的趨勢寄予厚望,讓網路書店能夠在下單前,就知道我們要買什麼。 這項爭議的第二個層面是數位內容所有權,也是電視媒體與臉書等社群媒體(Social Media)在這項爭議上最大的差異。使用者的反感不只來自於「未被告知」,也來自於「我的東西你怎麼可以亂動」。我們可能認為電視台安排節目內容天經地義,因為他們是媒體內容的生產者。於是,媒體操控輿論固然讓人生氣,但沒辦法,節目是他製作的。但反過來說,臉書操控大家的動態便讓人無法接受。因為基於 Web 2.0 精神,從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s Sites)轉型而來的社群媒體,我們認定上面絕大多數都是使用者原生的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既然使用者是生產者,臉書只是提供儲存、交流數位內容的平台,就不能隨意改動,要以「原本的樣貌」呈現給我們。 這不是實情。首先,臉書上從來沒有什麼忠實呈現這件事。從塗鴉牆功能啟用的那一刻開始:透過演算法重新整理使用者好友動態,傳遞一個新的故事線給使用者,臉書就具備了守門人的角色。是的,我們每天生產、傳遞一堆訊息,但臉書負責調控,生產一個專屬頁面給你看。臉書考慮的因素很多:廣告、互動率、國家監控、在地使用者回應。這不僅由於技術上的考量:臉書沒辦法一口氣讓你看到所有朋友的更新──故事(Story),他一定要篩選,當然怎麼篩選他說了算。還由於許多商業上的考量,以及為了回應使用者的反彈。由於使用者遍及全球各地,臉書的種種改版總在不同區域引發不同反應。因此差異化改版:選擇特定群體進行測試,再逐步推廣,是臉書行之有年的策略。在這個意義上,若沒有發表研究內容,單單選擇特定群體進行更動,測試其反應,這真的不是臉書的第一次。 其次,我們從未「擁有」過我們刊登的那些動態。根據臉書的資料使用政策,其中一項臉書「合法」的使用方式即是:「進行內部操作,包括疑難排解、資料分析、測試、研究和服務改善。」同時,下面還有一句很奇妙的補充:「雖然您允許我們使用接收的有關您的資訊,但是您的全部資訊一律歸您所有。」 翻譯成白話就是:先講好了,只要是內部操作,我們怎樣用你的東西都可以,但你的東西還是你的東西。這才是臉書上數位內容的真正狀態:使用者具有所有權,但讓渡大量的使用權給予臉書。 我們必須認知到:臉書是掌控大量使用者資訊,同時不斷在前者基礎上變更、調整其介面的技術載體。大部分的技術細節都處於技術黑箱 (BlackBox) 的狀態,絕大多數的情況,皆未告知使用者。因而,我們不該視臉書為某種公開透明的平台(事實上這種對媒體的天真認知早已被揚棄),也不該視臉書為謙卑提供服務的平台(頂多加點廣告)。我們應當這樣理解臉書,乃至所有承載所謂使用者原生內容的網站平台:我們以各種資訊的形式提出我們的需求,及數位商品的原材料。然後網站平台蒐集使用者的資訊及原生內容,基於各種考量,重新生產出一個最符合其利益的樣貌給我們。 因此,從本次臉書「情緒實驗」的爭議,到過去不勝枚舉的無預警停權、檢控,我們可以發現,Web 2.0 精神強調使用者原生內容能如何扭轉媒體生產/消費的權力關係,仍舊是從未到達過的神話。我們究竟對於「資訊」擁有多少權利,不論是使用軌跡或自身所生產的數位內容,這些權利又該如何受到保護,獨立於國家或技術提供者的監控、挪用之外?這項問題,才該是本次爭議被討論的核心。 |
Posted: 03 Jul 2014 03:12 AM PDT
上週本人在自己的 FB上面,與朋友們分享的一個發生在敝公司徵人過程的小心得, Inside 的編輯詢問我之後轉貼到inside,結果引起網友廣大的「迴(ㄇㄚˋ)響(ㄈㄢ)」 :D 我覺得很可惜的是,這篇文章原本只是想透過分享確實且隨時發生在你我身邊的事情,讓心中有迷惘的年輕人,透過這個例子,瞭解到該從哪個方向著手,讓自己就算身處台灣這個短期無法改變的低薪環境中,依然能夠倍增自己的身價,得到更高的財務自由。 如果讀者看到這邊,就已經覺得,我接下來要說的都是藉口、狗屁不通,那建議直接跳過,到前一篇文章再罵上兩句,心情應該會更好一些。但是,如果讀者想瞭解一下那篇文章的那些武斷的結論是哪來的,或是尋找更多可以攻擊的點,不妨往下看: 首先,我們來看目前台灣的所得分佈問題: 天下雜誌做的影片 然後看看美國探討相同問題的影片(有沒有發現天下雜誌抄別人的動畫抄得很傳神?!) 事實上,美國的影片是較早的,天下雜誌是較晚推出的。 有沒有發現,兩個國家的所得分配問題,並沒有差太多?大趨勢是一樣的! 這是戰後資本主義幾十年慢慢發展到高峰的結果。無論原因,無論你喜歡不喜歡,他現在就是主宰著你我的生活,要改善並非一國一力可做到,而且也一定需要幾十年得時間來修正。本來應該是全球化受益者的美國,雖然從國家整體來看,它的確是受益者,但是人民呢?不也正飽受「因為透過全球化賺回來的錢集中在財團手上」造成的貧富不均所苦?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民,包括台灣,也正遭受一樣的苦,只不過嚴重程度的差異不同罷了。 再先貼幾篇最近的文章給大家參考:
至此,我們可以先做一個小歸納:
以上不是正表示,政府該罵、企業該罵嗎?再等一下,我們再看看其他的新聞。 在「剝削/被剝削」的戲碼中,只要站在「普羅大眾」這邊,就只有被剝削的份嗎?!並沒有,不是富人階級的我們,其實每天也都彼此互相加害、互相剝削。 大家都會說血汗工廠很可惡,可是非血汗工廠的產品,只要價格稍微反映一下成本,大家就不買了。 Uber在歐洲遭到抗議,結果反而用戶數大增,這是消費者把傳統計程車掃入歷史,然後養成將來的巨大財團的活生生範例(歐洲耶,傳說中最帶人性的美麗天堂) 至此,我們可以再做一些小歸納:
==背景論述結束分隔線=== 我無意論斷對錯。因為這個世界絕大多數的事情,並不是用對/錯在運作。我更關心的是,如果我們不是財團,我們該如何在這個世界叢林中,過著還算可以的日子? 以下我們統統可以做,而且一般來說,我們會所有方法一起做,並不會因為你做了其中一樣,就不能做別樣:
1、2、3 都是方法,但都不是本文與前文打算涵蓋的,但是 4 就是本文跟前文想表達的。 求自己該怎麼求?就是前文所說的,提昇自己的專業能力和溝通能力。 而這兩種能力,哪裡學?10年前我也許會說上學、補習,或說沒辦法,但現在和未來,我的答案是上網自學。而那位法國年輕人,正好證明這一切是可行的,不是空口白話的理論推導、是活生生的成功案例。 其實台灣也有很多優秀的人,在台灣、到國外搶食外國的工作機會,就像那位法國人來台灣找工作一樣。但是這些人已經具備了這樣的能力,所以他們已經不是本文或是前文的目標讀者(就像大學生不需要看小學課本一樣)。他們面對企業,多半都是滿手工作等他們挑喜歡的做,而不是被公司挑剔。這些人,哪還需要什麼建議啊? :) 該文訴求的對象,是那些:
如果這原本在市場上為數眾多,只值4萬甚至更少的工程師們,能夠透過加強自我的能力,讓他自己變成8萬的工程師、甚至可以直接到國外,變成月薪80萬的工程師,那不但是他個人之福,人數多了之後,台灣整體所得提昇(雖然是奪取外國人的工作機會,搶奪老外的財富,不過那是外國人的問題,不是我們的),也正是台灣之福,不是嗎? 如果大家能多瞭解前文想要傳遞的的正面訊息,避免往「我在說台灣沒有能人」、「我們公司出8萬好像以為很了不起」...去解讀,那這篇文章,就會從口水,變成一個指引一條切實可行的薪資倍增的攻略。要知道,就算把前文裡面的台灣改成越南、改成中國,把敝公司名稱改成某個在成都的中國公司或是孟買的印度公司,把4萬8萬改成美金好了,背後所點出的事實,也都不會因此而不同的。 終於,如果您有耐心看到這裡,那我們可以回去再看一次那篇引起網友廣大的「迴(ㄇㄚˋ)響(ㄈㄢ)」的文章了。如果這次你有看到一些正面的意義,那也算功德一件,如果你還是覺得我挑問題回答,迴避企業的責任,沒關係,我欣然接受。也請你再用力喝一口手邊的星巴客,享受您那用遠方不知何人的血汗,用全球化和資本主義所堆砌而成的小.確.幸。 |
Posted: 03 Jul 2014 02:43 AM PDT 圖片來源:Tumblr 今天的快速消費品產業(Consumer Packaged Goods, CPG),有許多行銷通路可以選擇:電視、印刷品、產品展示、贊助文章、前置廣告(pre-roll ads)、品牌雜誌、收音機、廣告看板、官方網站、廣告橫幅(Banner)、搜尋引擎行銷(SEM)和活動贊助等。CPG 產業有數種接觸到客群的方式,並且在絕大部份的狀況下,會使用多種行銷通路。但可以確定的是,根據 Contently 針對 CPG 產業的研究報告(註一),內容(Content)在這些行銷通路中的地位只會越趨重要。 行動市場興起,帶動對內容的需求CPG 的廠商正面臨選擇:許多廠商仍在傳統的通路,如活動行銷、電視廣告等,投入大量行銷預算;但他們同時也認知到不得不借助網站的力量、適應非傳統的方法,來接觸逐漸忽略電視廣告和折價卷的現代消費者。根據 eMarketer 統計,CPG 產業花費在數位行銷的金額成長速度,比其他產業都來得快,預計 2014 年有 62% 的數位行銷預算,會投入線上廣告橫幅、贊助、影片,或其他多媒體內容。另外, 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 (IAB) 的研究報告指出,將 15% 的電視廣告預算挪入數位行銷預算中的廠商,行銷活動更有效率,也更有效提升品牌知名度。 另一個 CPG 品牌商願意張開雙壁擁抱內容行銷的原因,來自於行動廣告投資的增加。根據統計資料,有 64% 的廠商在未來一年內,會增加在行動廣告的投資。而根據 Comscore and Jumptap 的研究報告,成年人在線上購物時,花超過一半的時間在行動裝置上,青少年更是絕大部份的時間都花在行動裝置上。 這點對於使用廣告橫幅的廠商而言,是很不利的;但對使用內容行銷的 CPG 品牌是好消息。根據 OutBrain 的研究報告,文章點擊率在行動裝置上比電腦高出 36%;此外,捨棄電腦而用行動裝置收看影片的使用者,成長的速度也超乎許多人的預期。其中可能的原因,是行動裝置較容易讓使用者產生身臨其境的感受,品牌的故事也能更融入消費者的生活。 過多的選擇?對 CPG 廠商而言,要決定創造哪個種類的內容,是相較其他產業之下更困難的。CPG 廠商正面臨多種可行、卻不明確的內容形式和通路,因此廠商寧願每一種方法都實驗一點,來測試什麼樣的內容對 CPG 品牌是最具行銷效益的。 而成功探索出吸引消費者注意的品牌,包括可口可樂在 2020 Contnet Initiatives 影片(註二)中,強調透過說故事(Story telling),來接觸到年齡層更高更廣的消費者;而食品品牌 Oreo 更是透過 100 的行銷活動(註三)、每天結合不同流行文化的內容,成功創造話題:Facebook 分享成長達 290%、共增加 100 萬個 Facebook 使用者的讚數。但下一則轟動的內容會以什麼樣的形式出現?這個問題,並沒有人知道明確的答案。 創造內容行銷的藍圖對於 CPG 產業而言,內容行銷就是一個不斷的試誤學習,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就在幾年前,CPG 品牌商甚至不知道成功的內容能帶來什麼影響力,更遑論知道如何創造出成功的內容。 但情況已經逐漸改變了,當今領先的品牌已經能創造出一個內容行銷的藍圖,讓其他廠商跟隨。過去兩年來,內容行銷有幾個重大的突破,而這些成功的經驗和知識也會一直累積。這些成功,也讓 CPG 品牌商省下更多行銷預算,並能做更多不同行銷通路的嘗試。 我們不能斷言 CPG 產業的內容行銷仍在起步階段,有少許廠商已經找出打造成功品牌的關鍵,但仍有更多的廠商還在摸索中。可以確定的是,仍存在許多下一個內容帝國興起的空間。若能掌握到關鍵的因素,就能讓內容的數量大幅成長。 註一:Contently |
Posted: 02 Jul 2014 10:20 PM PDT
6 月 26 日,美國地方法院做出一項判決,將知名動態網域名稱服務(Dynamic Domain Name Service,DDNS)服務商 No-IP 轄下的 23 個免費網域判給微軟控制,由微軟來過濾流量,避免遭到惡意軟體濫用。但由於微軟的機器無法負荷查詢的流量,造成許多 No-IP 使用者無法使用服務。 許多網友不禁質疑,若此例一出,未來如果有社群聲稱微軟的 hotmail 是垃圾信件的大本營,也可以申請代管 hotmail 的網域嗎?1推動網路中立性立法發起人楊孝先也表示,未來此項判決恐遭利用,用以審查網站內容。 DDNS 是提供給許多無法擁有固定 IP 的使用者一個架設網站的解決方案。一般網站都要有一個固定IP,才能對應一個好記憶的網址。DDNS 可以讓使用者就算沒有固定 IP,只有透過網路供應商提供的動態IP的狀況下,依然可以申請一個好記的網址來用。舉個例子來說,電話簿上的公司名稱通常只會對應一個固定的地址,而 DDNS 的服務可以讓一間四處搬家、地址不固定的公司可以在搬家後直接更新地址,而使用者隨時都可以查詢到最新的地址。No-IP 這間公司已經提供了 14 年的 DDNS 服務。 微軟稱服務遭濫用,要求法院同意微軟逕自「過濾流量」但不幸的是,這類服務也容易遭到惡意軟體的濫用。微軟在部落格中聲稱,No-IP 所提供的 DDNS 服務有 93% 的時間被 245 種不同類別的惡意軟體使用,用以攻擊Windows 作業系統。因此,他們在6月19日對內華達州的 No-IP 公司提起臨時禁止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並在 6 月 26 日被批准。判決書內寫道,有充分的理由相信,No-IP 母公司 Vitalwerks 未能採取充分的糾正措施,以制止和防止惡意軟體濫用其服務,所有這些都損害了微軟、微軟的客戶,和一般公眾,並判定由微軟接管 No-IP 的部份網域,避免 No-IP 湮滅證據。目前 No-IP 的服務已被微軟接管,由微軟逕自「過濾流量」。 No-IP 方面表示他們已經很努力在避免遭到惡意軟體的濫用,也有完善的封鎖機制,並說明微軟在提起禁止令之前完全沒有嘗試和 No-IP 溝通,就逕自掠奪了他們的服務。而微軟接管 No-IP 的流量之後,由於伺服器無法承受每天十億次以上的查詢,導致機器無法提供服務,許多原本合法使用 No-IP 網域的使用者也遭到影響而無法使用,其中,在台灣,有個人架站需求的使用者也有不少受到影響。 根據此判決,美國地方法院只要做出判決,微軟就可在未告知 No-IP 的狀況下以司法手段直接介入、接管 No-IP 所提供的服務,許多人認為這樣的判決十分不妥。有國外網友留言表示:「未來如果有社群聲稱微軟的 hotmail 是被垃圾信件發送者濫用,也可以申請代管 hotmail 的網域嗎?」目前查詢 No-IP 的網域,可以發現已經被 microsoftinternetsafety.com 給接管,國外網友 userbinator 表示,「好笑的是,這個網址看起來還比較像惡意軟體用的網址」。另一個網友 Ecuador 也在國外知名網站 slashdot.org 上發表評論,指出 No-IP 這些 DDNS 服務常常被網路攝影機使用,「今天,我沒辦法使用我安裝在渡假屋的攝影機,真是感謝微軟。」 推動網路中立性立法發起人楊孝先表示,此項判決未來可能會被利用,只要聲稱特定網域被惡意程式利用,其他公司就可逕自「申請」協助「過濾流量」,並禁止訪問特定內容,恐將成為內容審核的工具。 由於此次判決為單方面的禁制令,未來若正式判決出爐,微軟就必須將代管的網域還給 No-IP。但由於此事剛剛爆發,後續發展仍值得注意。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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