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de 硬塞的網路趨勢觀察

“Yahoo CEO Marissa Mayer 給創業家與產品經理者的7個建議” 與新的 6 篇文章 - Inside 網路趨勢行銷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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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 CEO Marissa Mayer 給創業家與產品經理者的7個建議

Posted: 26 Apr 2013 07:43 AM PDT

Mayer圖片來源:Flickr

本文編譯自「Entrepreneurial Lessons From Google All-Star and Yahoo! CEO Marissa Mayer」。

當想到 Google 成功的背後推手時,Marissa Mayer 應該要被歸在前五名。當 Mayer 於 1999 年自史丹佛大學畢業時,有 14 個工作機會正在等著她,她選擇了 Google,並且一待就是 13 年。從 Google 仍被稱為新創公司的早期階段一路到 IPO,她陪伴 Google 走過的這些風風雨雨,讓她足以堪稱是 Google 的關鍵人物。

既然她是科技圈的佼佼者,那我們勢必可以從她身上學習到一些東西。本文要談的是她給創業家、產品經理以及兩者之間所有相關人士的建議。

點子無處不在

Google News 的點子從員工而來;Google Maps 的點子從併購而來;Google Desktop 的點子從使用者而來。當 Mayer 談到點子時,她說:

有數不盡的角落可以誕生出新點子,而你真正要做的是建立一套系統,讓人們自由地將他們的意見貢獻出來,並讓這些意見像達爾文所說的物競天擇一般,透過想法驗證、強而有力的原型、展示滿足真正重要的使用者需求等等,使得最棒的點子得以爬到最上層。

唯一從員工中得到好點子的方法,就是給予他們自由和工具。

而另一個例子則是從使用者身上得到好點子,Google 接到使用者提出的一個問題「怎麼我搜尋自己的電腦還不比搜尋網路來的快?」,後來 Google Desktop 就誕生了。

與聰明人共事

人們總是喜歡說這類的話:「如果你是這房間裡最聰明的人,那你一定是走錯房間了」或是「企業家需要雇用那些比他們更聰明的人」。而 Mayer 認為與聰明人共事是「挑戰妳的思考能力,並打破自己的框架,用不一樣的方式去實際執行」。

你曾有過與哪個人共事過,而他改變了你的思考或是觀察和解決問題的方式嗎?如果有,那就是機會,你會因為這些人而成為一個更好的員工或變得更有才華。

然而,聰明並非意指你必須進入常春藤名校,有一部分的 Google 最佳員工就不是出自於那些名校。而當你雇用這些聰明人時,其實你是雇用了一群可以彼此激盪點子和挑戰對方的人,這些人的特質將會造就出更棒的產品,而自然造就出更好的公司。

沒有倦怠,只有怨恨

Mayer 說倦怠與怨恨非常相關,當你在工作中感到倦怠時,事實上是感到怨恨,而這怨恨來自於你因工作所失去的東西。她提倡「找出你的節奏」,去發現你生命中的重要事物,然後千萬別錯過它。如果你絕不能錯過每週一晚上的足球比賽,那就離開工作去看比賽吧;如果你絕不能錯過這禮拜五晚上的 BBQ,那就不要錯過。如果錯過了這些你生命中的重要事物,那會讓你感到怨恨,而怨恨讓你感到倦怠,因此留點時間給自己的重要事物。

傾聽使用者心聲,但也別忘了技術

據說福特汽車創辦人 Henry Ford 曾講過一句話:「如果我當初問了人們想要什麼,他們會回答想要跑得更快的馬」(註一)。如果你總是在聽使用者的意見,打造出他們所要求的產品,也許你將永遠不會創新。Mayer 說:

當你是個搜尋引擎的龍頭時,你真的必須要同時兼顧使用者的需求以及「科技將帶領我們前往何方」以及「哪些事是可能實現的,而另外哪些則不是」。有時候你必須要關注科技的潮流。

另外的例子像是 iPhone 和 Tesla,如果當初賈伯斯問了人們是否想要放台電腦在口袋裡,大多數人會說不;如果 Elon Musk 聽從人們不看好電動汽車的說法,那他現在就沒有辦法用 Tesla 證明他們是錯的。

做一些你還沒準備好能做的事

我永遠會去做一些還沒準備好能做的事,我認為那是讓人成長的方式。當你遇到「Wow, 我還真沒把握可以做這個」的時候,而你又熬過了這些難關,那就是你將要突破自我的時候。

試問永遠處在「舒適圈」中要怎麼讓人成長?離開避風港去探索外面的世界通常可以拓寬你的視野,並發現一些你從未看過或經歷過的事物。但離開舒適圈不代表應該讓你變的悲慘,Mayer 認為找到一個讓自己感到自在的環境很重要,對她來說,就是員工和自己比較相似的 Google。

相信數據,避免政治化

事實和數據都非常棒,他們會說出真相,他們沒有偏見,而且你也不能和他們辯論,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從他們身上學習。當被用在工作場合時,他們可以指引出一個較好的決策方向,而不是讓整個決策過程「政治化」。

如果一個組織靠著數據在運作,人們可以圍繞著數據而團結在一起,這可以消除辦公室政治。反之,如果一個組織不靠著數據而運作,而是靠著意見來運作,這會使的整個組織政治化,並且由階級主導一切。

限制能產生創造力

很多時候當你在限制自己的想法時,就是你將看到許多創新產生的時候。(註二)

Mayer 舉了 Google Desktop 作為例子,她說他們希望這個工具可以在 90% 的電腦上執行,因此 Google Desktop 就不能:

  • 記憶體使用量超過 8 MB
  • 所佔的硬碟空間超過一定的範圍

當他們設下這些限制後,他們就可以問出像這樣的問題:

  • 在這樣的限制底下我們該怎麼發揮?
  • 檔案會怎麼儲存?
  • 我們可以加進什麼樣的功能?

Mayer 認為限制可以加快開發的速度,但她同時警告限制也可能扼殺創意。Mayer 說:「你必須要抱著希望在忙碌,並對這些想法的探索過程堅信不移。創新是在限制和遠見之間的互動中所產生的。」

延伸閱讀:「Idea Scout 與 Idea Connector – 開放式創新的關鍵角色」。

 

(註一)Henry Ford, Innovation, and That "Faster Horse" Quote
(註二)Creativity Loves Constraint

「CA 創投——與創業者對話」活動紀要

Posted: 26 Apr 2013 05:00 A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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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日本的創投 CyberAgent Ventures 台北分公司舉辦了一場「CA 創投——與創業者對話」,除了介紹 CyberAgent Ventures(以下簡稱 CA 創投)在亞洲區的營運,也分享 CA 創投在實際投資時所考慮的面向,並於創業團隊深入討論在募資時可能遇見的融資問題,本次活動由 CA 創投台灣總經理 Alice Fang 與台灣區投資經理 Catherine Chang 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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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創投台灣區總經理 Alice Fang

由於是系列活動的第一場,主要目的是先介紹與會者認識 CA 創投,並透過幾個案例來讓大家明白 CA 創投是如何協助新創公司在創業路上前進。

CyberAgent Ventures 是日本網路集團 CyberAgent, Inc. 旗下的創投管理公司,專注在網路相關產業的投資,包括日本的 Mixi、中國的土豆網等(詳細的名單可以看這裡)。目標市場為日本、大中華區、東南亞及韓國。之前在臺灣的投資包含愛情公寓愛評網、宇峻奧汀、愛料理FashionGuide

CA 創投的母公司「CyberAgent」成立於 1998 年,以廣告代理起家(這也是為何公司名字會有「Agent」),2000 年 3 月於東京證交所上市,旗下的 Ameba 是日本著名的部落格及社群平台,每個月流量超過三百億、Alexa 排名日本 17、全球前 250 名的大型網站。

CA 創投很早就確認了泛太平洋區的發展路線,專注於亞洲各地的投資,是很早開始關注東南亞如越南、印尼和菲律賓等市場的日本創投,今年的另一個目標是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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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創投台灣區投資經理 Catherine Chang

對於選擇投資對象的標準,除了產品(符合市場需求)和商業模式,還要看團隊是不是有凝聚力、能否適應快速變動的環境與市場需求、對自己的事業可不可以負起責任。

接著 CA 創投會與投資對象一同釐清目標,因為釐清了公司的目標之後才能訂定 KPI。KPI 這東西很煩人沒錯,但正是把 KPI 設定好在那裡,才能清楚自己與目標的距離有多遠。要注意的是,KPI 與其訂得多,不如訂得好、定得精準。以當初他們與愛評網為例,只專注在 UU(Unique Users)與 POI with review co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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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就是新創公司成長的三大階段與對應的 KPI,當然這是原則性的,具體情形依新創公司的類型與專注的市場而定。

新創團隊要注意不能「看錯」關鍵指標——新聞類網站也許看 MAU 就可以,但若是會員制的網站,還必須注意會員數與 MAU 的比例。此外,CA 創投也點出內容式網站獲利模式的問題:在台灣,好一點的網站靠廣告產生的主要營收頂多一年就是一億台幣,如要更上一層樓,必須另闢他途。例如我們介紹過的日本第一大食譜網站 Coopad,他們的營收有 60% 以上來自會員付費,台灣的例子則是愛情公寓,他們95% 的營收來自會員付費

CA 創投特別強調,創投的目標不是「掌控」投資對象,而是「協助」投資對象成長、獲利。

下一場活動將在六月舉辦,主題是境外、境內公司的設立問題。請有興趣的朋友密切關注 CA 創投Inside 的粉絲團,或是隨時上 Inside 網摘逛逛 : )

我們非常樂意見到創投機構舉辦這樣的交流活動,一方面讓創業者明白創投能為新創公司提供何種協助,另一方面也可藉此讓創業者們彼此認識。有時候各種可能性就是在這樣的場合產生。

股票面額10元制為什麼「不會」扼殺台灣早期投資人

Posted: 26 Apr 2013 02:10 AM PDT

圖片來源:Wikipedia

本文轉載自〈股票面額10元制為什麼「不會」扼殺台灣早期投資人〉,作者洪大倫為 Hands Up 創業育成中心創辦人兼執行長,會計與財務金融背景,喜歡投資和企業經營,著迷於巴菲特的投資與處世哲學。樂於交朋友、閱讀,有許多創意商業構想與行銷點子,目前專職於協助創業團隊尋求資金,並提供相關育成服務,也是一名小小天使投資人。

本文主要回應本站稍早這兩篇文章,如果您也有任何想法,歡迎留言或投稿給我們 hello@inside.com.tw

最近幾個月,網路上大幅論戰股票10元面額會扼殺早期創投意願的熱門戲碼,原本我從不覺得這件事情有什麼重要性,也不覺得面額制度有什麼大問題,直到我的膝蓋中了一箭這篇文章「股票面額10元制為什麼扼殺台灣早期投資人」出現之後我才確定.....的確有人很認真的認為這會是一個問題。

為了表示我的認真,我決定用一篇不短的篇幅來回應這個議題,希望能給大家另一個層面的思考。以下我將該文節錄出來回應。首先是關於原文這個假設性情況:

年世蘭公司創業時自籌資本額300萬新台幣,面額10元,共有30萬股
辛苦經營了一兩年小有成果之後開始募資,投資人雍正認為年世蘭公司的公司「價值」 3,500萬台幣
欲用1500萬現金取得年世蘭公司3成股權,請問會發生什麼事情?

Q1: 年世蘭公司應該增資多少股? 每股價格怎麼開?
設X=新增股數=投資人雍正應取得股數
x/(30萬+x)= 0.3 (投資後佔3成)
9萬=0.7X
X=128571
每股價格= 15000000/128571= 取得總成本/取得單位數=每股單價約等於117元

然後,Y小姐據此推論以下問題:


1.早期投資人所冒的風險無法得到合理的報酬倍數
2.創業團隊無法在三輪募資之後仍然保有做老大的資格
其中一項發生的時候就無法懷孕。

在這個案例中,年世蘭公司保有7成的股權,仍有控制權,但是對於雍正來說,這就不是個划算的買賣了。

早期投資因為風險極高,成功機率本來就低,投資人會要求至少10倍的報酬率(假設投10家才中一家,那就是剛好回收本金而已),但是在這個案例裡面,年世蘭公司在第一輪募資就已經股價飆到117元,對雍正來說,如果年世蘭公司IPO股價衝到1170元(媽呀股王)的機率很低,那麼這就是一個有去無回的投資,雍正根本不應該出手。拿去買台積電就好了,何必來這裡攪和。

好的,顯然Y小姐和我看出來的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我認為真正的問題在這個:「投資人雍正認為年世蘭公司的價值是3,500萬」,因此打算用1,500萬取得30%股權。(這裡的1,500萬應該是Y小姐假設的溢價金額,這裡我們就先以成本1,050萬來談,但不影響結果)

我換個比喻說吧,如果有一間房子價值3,500萬,是你的,於是我來跟你說:「嘿,我來跟你買30%,我給你1,050萬元好嗎?」我想你應該不會拒絕。但,前提是:這房子的3,500萬估價是真的有此價值,而你也認為房子價值3,500萬。因為如果我低估了你的房子,或者你高估了自己的房子,這1,050萬肯定是不會成交的。

然而,身為一個投資人,如果我認為你的房子價值3,500萬,顯然我一定有自己一套評估方式,認定你的價值就是至少如此,才會去投資;而我的投資風險,會隨著我對這間房子的估價高低而有所不同,卻不會因為你到底是要把房子拆成1等分1等分去算,還是10等分10等分去算,而影響我對你的總投資金額,更不影響我的投資風險。

如果房子當初拆成100等分,我拿30份,花了1,050萬,現在因為法律規定,我們只能分成10等分,於是你原本70等分變成7份,那我手上的30等分自然就變成3份,我的總投資成本依然還是1,050萬。

好啦,這時候Y小姐就會說:「可是你原本每等分取得成本是1,050萬/30等分 = 50萬,現在每一等分成本卻變成1,050萬/3等分 = 500萬。如果再以預期報酬10倍計算,之前你每一等分只要賣500萬就能回收,現在每一等分可是要賣5,000萬呢!!如此會導致不容易找到金主買,所以流動性產生問題,就不會有人願意當早期投資人」

這裡,就是我們最大的歧見。

首先,為什麼預期報酬一定要10倍才算獲利?Y小姐的理由是,因為他們是創投,所以早期投資風險高,就必須要求10倍的報酬,以避免投資10家才有一家讓他們賺到錢,如此才至少還能「回收成本」。

根據這點,那我就想回到一開始的假設情況來問:「那你當初評估團隊價值3,500萬是怎麼評估的?」

假使你當初評估團隊只價值350萬,你取得30%股份就只需要105萬,而非1,050萬,如果要以後來的推算方式,從拆成30等分變成只拆成3等分,那麼你的每等分取得成本就是35萬元,10倍的預期回收價格就是350萬元。

這裡的350萬元跟原始的5000萬,就是天壤之別的數字,顯然前者相對風險低,流動性風險也低,相對容易回收。所以我才說這與拆成幾等分無關,而是價值認定問題,此為其一。

第二,不管你是拆成100等分,還是拆成10等分,對這個金主來說,他的投資金額都是1,050萬元,風險也是1,050萬元,並沒有因為你的拆分大小而導致退場風險有所不同。在我來看,真正壓縮投資人退場空間的不是面額拆分問題,而是團隊經營不善,沒有獲利,沒有重大成果,沒有成長。

這才是真正的風險所在。

一個爛掉的芭樂,整顆賣不值錢,拆成10等分賣一樣不值錢;一個優秀團隊的股票,整組賣掉值錢,拆成10等分也一樣值錢。也許你拆成10等分更容易找到「付得起」的買主沒錯,但如果你的團隊真的能賺錢,真的相當吸引人,又有誰會只願意買1/10的印鈔機呢?能賺錢的機器誰不想獨佔呢?

你怕沒有人承接,是因為你買到的是一顆爛芭樂,是沒有人要的,所以才會擔心退場機制。但如果團隊能賺錢,那麼,繼續持有團隊股票又何妨?上市雖然是很好的退場機制,但卻不是唯一的退場機制。

只要你手上握著一顆閃亮的鑽石,隨時都會有人注意到的。問題只是你當初買鑽石是買貴了還是便宜?而接下來的買主出價高低問題而已。如果你當初取得成本過高,花100塊買下,現在別人出300塊你當然覺得「賺不夠」;但如果你當初是用30塊錢買下,現在人家出價300元,那就是很優異的報酬。

所以誰說當初的價值認定不是問題?這就是問題所在。面額才真正不是問題,那是假議題,是擔心沒有第二個人去承接爛芭樂的憂慮,所以只好想想怎麼把爛芭樂拆成10等分,去膨脹10倍能被找尋的投資人群。

面對事實吧,一個贏家團隊,就算價格出的再高都會有人買的,說因為面額墊高持股成本而導致流動性風險提高,這根本就是假議題。投資人真正該擔心的是團隊不成材,不是面額大小。還是你只想著萬一投資到爛芭樂,還可以把爛芭樂拆分再賣給其他人的思考?

手上100股,1股50萬;手上10股,一股500萬,總和都是5000萬的持股價值。如果有旁人預期你的持股會變成一股80萬(or 800萬),誰還在乎你要100股賣還是10股去賣?此外,對於第三輪進入的投資人,即將面對團隊股票上市的狀況,假設當初他們每股取得成本是100元,那已經不算是早期投資,要求10倍的報酬就更沒道理了。

那根本就是接近套利行為,而不是「風險投資」。

此外,這情況就好比說,如果有個人告訴你,家裡每個月開銷要五萬,所以要求你一個月給10萬的月薪,你會覺得這樣合理嗎?如果這樣不合理,那為什麼創投說如果投資報酬達不到10倍報酬就不投資,反過來要求面額限制應該取消會是合理的?說老實話,上市股價再低,也未必有人敢去接刀子;上市股價再高,哪怕你盈餘是負的,只要有夢,散戶還是一窩蜂去搶購。

我真的不懂,如果你撐到團隊成上市,10元面額會能造成多大的流動性風險,即便如Y小姐的續篇,也是假設狀況而已,實際情況還要看團隊與投資人彼此之間協議的股權比例。

最後,巴菲特曾說:「價格是你付出的,價值是你得到的」,「價值投資根本就是廢話,明知道付出去的價格大於所獲得的價值,那還能叫做投資嗎?」

為了擔心看錯行情,你需要有「安全邊際」的思維,但顯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這層投資邏輯。即使是創投,也應該評估「價值來源」,如果你錯估了價值,據此支付了過高的價格取得持股,最後卻怪罪是面額不夠小導致爛芭樂無法脫手,這很明顯是投資人的問題,不是面額的問題。

FlyingV 現況、展望與群眾募資的下一步

Posted: 26 Apr 2013 01:07 A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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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林弘全,無名小站共同創辦人、國內群眾募資平台 FlyingV 共同創辦人。

觀察整個亞太地區市場,大約是從 2011年底開始發展群眾募資,包含大陸的點名時間,及日本的 Campfire。台灣則是從 2012年初陸續有數家不同的平台幾乎同時間上線,包含 FlyingVZecZec、Jackmodo (後轉型為 limitstyle.com、We-Projects (貌似已結束服務) 等……

FlyingV 在 2012 Apr 23rd 正式上線,在即將走過第一年的現在,我們想分享一些相關的數據。截至目前為止,我們總共收到超過 300 份提案,經過審核及面談之後約略有 40% 的案件能夠正式上架開始募資,目前成功募集到的案件約為 70 件,總募資金額超過台幣 1500 萬元。其中案件平均募資金額約為 25 萬,每人平均贊助金額約為 1,500 左右。不論以上架案件數、成功案件數或總募資金額作為市場規模的指標,FlyingV 的市佔率皆超過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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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把市場放大到整個亞洲來看,FlyingV 在第一年所募集到的資金相比於大陸 Demohour 及日本的 Camp Fire 都來得高。在正式上線前,我們就很清楚 FlyingV 必須要有能力走出台灣,會員機制除了 Facebook 之外也整合了 Sina Weibo, 金流方面除了一般的信用卡支付,我們也提供了 AliPay、PayPal。事實上,FlyingV 大約有 20% 的流量及贊助金額是來自於台灣以外的地區 (當然還是以華人為主),包含大陸、日本、加拿大、馬來西亞、泰國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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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這一年內,包含平台以及案件被各大媒體報導的次數超過100則,案件類別也非常多元化,從社會文化、社會創新到音樂、影片、展演、設計商品等,我們看到了台灣年輕人旺盛的創作力及生命力。其實 FlyingV 提供的不只是募集資金的管道,還可以透過這樣子的方式來達到前期行銷(pre-marketing)、想法驗證(proof of concept)甚至是消費者回饋(Consumer Feed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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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在追求不同形式的成功,但終究不可能每個人最後都能得其所願,所以 FlyingV 其實不只是幫助你完成夢想,同時間也在替你降低失敗的風險。我們一直都認為可以透過這種模式來降低失敗的風險及損失,畢竟,即使專案沒有成功募集到資金,你幾乎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損失。我們相信,只要有更多人願意嘗試跨出第一步,在一定的機率之下,就會繼續往前走,而這,也就是我們從過去這一年 300個提案裡學習到的經驗。

包含像是歐北來幸福果實雷亞遊戲等等團隊,都是在成功募集了第一次專案之後,持續再透過 FlyingV 做新的嘗試,這也是我們所樂見的後續發展。

FlyingV 對提案團隊而言就像個夢想的起點,事實上,對 FlyingV 團隊本身而言也是。Crowd Funding (群眾募資) 在我們的藍圖裡只是個起點,在即將邁入第二年之際,除了回顧前一年的數據,也想分享一下關於未來的計畫。

接下來我們會朝幾個不同的方向努力:

  1. 持續發展 FlyingV 平台 (這仍然是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
    • 我們預計在第2年結束前,所有的營運數字都要比第一年成長 100%。
  2. 連結產業鏈,創造新的零售市場 (Crowd Retail for Life Innovation)
    • 如前述,FlyingV 僅是個起點,我們期待可以結合製造及銷售端。
    • 對團隊而言,只要專注於產品本身,後續可以透過 FlyingV 媒合適合的供應商。
    • 對供應商而言,FlyingV 提供了更多、更好、更符合市場需求(並且經過實質驗證)的產品。
    • 對 FlyingV 而言,這代表了新的營收來源,也是我們認為未來創造獲利的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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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立足台灣,放眼亞洲市場
    • 包含日本、大陸、東南亞,群眾募資都還在發展階段,如前述,FlyingV 目前有 20% 的流量及贊助者來自台灣以外,我們在第二年會開始嘗試與不同的平台合作,甚至不排斥到國外試營運的可能性。
  2. 探討股權募資平台的可能性
    • 許多人在第一次聽到 FlyingV 和 群眾募資時,第一個問題就是:這合法嗎?
    • 其實群眾募資包含數種不同的類型(如下圖),FlyingV 現行的模式是屬於捐贈型式(donation based)
    • 事實上在台灣並沒有一個專法來做為這個新的模式的法源基礎,因此去年 FlyingV 正式上線前,我們的目標是先做到不違法(附條件式的贈與),再逐步跟可能的主管機關溝通。
    • 這一年來經過多次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金管會(櫃買中心)、立法委員等不同單位,進行過閉門討論、半公開的公聽會、公開的記者會等不同的溝通,雖然短期間之內不容易效法美國成立專法(JOBS ACT),但捐贈型式的群眾募資基本上並沒有立即違法的危險,我們也持續跟政府單位保持通暢的溝通管道。
    • 在與政府主管機關溝通的過程中,我們也持續向長官們說明美國 JOBS ACT 所代表的意涵(可參考 Inside 曾寫過的這篇專文分享),不論在台灣是否有機會立法或修法,但我們應該試著朝向 Equity Crowd Funding(股權型式的群眾募資)發展,這也間接促成了後續金管會表示有意要成立群眾募資板(創櫃板)的計畫,雖然目前我們還不清楚金管會(櫃買中心)具體的計畫內容,但就目前媒體所公布的內容,與我們一直以來所思考的,似乎仍有落差。
    • JOBS ACT 通過之後,雖然 S.E.C(美國的證管會)未能如期在 270天之內完成制訂相關法規的施行細則,但在法案即將滿一年之際,發出了兩份 No Action Letter 給 Funders Club, Angel List(兩者都是美國的股權募資平台),也就是說,即使在尚未修法的前提之下,美國金管會在概念上已經認可了股權募資平台的適法性。
    • 接下來,我們會試著去將 Equity Crowd Funding(股權型式的群眾募資平台)付諸實現,但宥於現行法規不太可能短期間內鬆綁,為了不影響到既有 FlyingV 平台,未來即使這個新的股權募資平台成立,也將會與 FlyingV 獨立,並由不同公司來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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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聊一下目前公司的營運狀況,很多人問我,究竟 FlyingV 要怎麼賺錢?答案很簡單,只要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就可以。我們預計第二年要募集到 3,000萬,第三年則是 1億,只要年度募資金額超過1億就會開始獲利。1億這個數字聽起來很嚇人,但實際上即使只有台灣市場,仍然有極高機會達成。不過超過 1億以上的部分,可能就得靠海外市場及 CROWD RETAIL 來實現。目前我們的創始資本全數由經營團隊投入,第二年預計透過部分政府補助達到損平,在第三年透過本業收入實現獲利。當然,我必須要承認,以目前現有的資金、資源而言,要全速發展上述所提到的各項新計畫是相對困難的。為了因應未來的成長及規劃,我們會需要

  1. 人才
    • 當然我們最缺的是技術方面的好手,但只要你對 flyingV 有興趣,都歡迎來信聯絡(flyingfive [at] ontoo [dot] cc)
    • 或者若你還是學生,可以考慮我們的實習計劃
  2. 資金
    • 我們開始在規劃新的增資計劃,但也不排斥任何可能的合作。(也許搞不好 FlyingV 會是新的股權募資平台的第一個案子 :p )

最後,要謝謝團隊裡的每一個人(is and was),我們幾乎是從零開始推動群眾募資,這麼生硬的題目,又在資源很有限的情況之下,雖然目前的成績還稱不上傲人,但真的已經超乎預期,請為自己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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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 創辦人談影視產業的未來展望

Posted: 25 Apr 2013 09:09 PM PDT

reed hastings圖片來源:Flickr

本文編譯自「Here’s how Netflix sees the future of TV」。

Netflix 原本在美國便已經是家喻戶曉的影片串流服務,而「House of Cards」其 Big Data 的應用宣傳手法更是讓他們在今年初聲名大噪。在今年的第一季,Netflix 取得了十億營收、股價突破 200 美元和 3,300 萬訂閱戶(在美國超越 HBO)的成績,隨後便公開了一篇文章。

這篇長達 11 頁的文章由 Netflix 的創辦人兼 CEO Reed Hastings所寫,文中概述了他們對影視產業的未來展望。本文僅節錄比較有趣的要點,全文詳見(註一)。

有線電視的衰退

Hastings 作出了一個預測:我們正在朝一個「app 取代頻道」的世界前進。有許多說法支持這個論點,包含了網路的傳輸速度更快以及對高畫質影片的需求。此外,他在這篇文章中提及 app 的次數將近四十次,這也說明了他自己或多或少將 Netflix 看做是一個 app 提供者(註二)。

最後,隨著有線電視越來越少人看,目前用在線纜和光纖上的頻譜將會被重新分配,以擴大資料的傳輸。衛星電視的訂閱戶將會更少,而大多數用戶將會處在無法使用高速網路(線纜或光纖)的情況下。高速網路的重要性將會增加。

支出

Netflix 每年約花了 3.5 億美金在維持與改善服務上,包含推動 Netflix 跨平台與裝置的服務、改善使用者介面、監控品質等等。雖然這是一筆沉重的負擔,但相較於 Netflix 影視內容的預算則可以說是還差的遠呢。

Netflix 影視內容的成本約 20 億美金/年,這麼大的一筆錢大多用在授權上,例如去年 12 月與迪士尼簽下的授權協定(註三)。除此之外只有一小部分是用在原創內容上,例如〈House of Cards〉紙牌屋、〈Hemlock Grove〉、〈Arrested Development〉等等。

Netflix 的內容

Netflix 對於影視內容的選擇也有一套限制,他們希望放上的內容要有大量的需求,不然就是要有著吸引觀眾重複觀看的長期價值。Netflix 永遠不會擁有最完整的內容,但這也不見得是件壞事。

依照我們過去獲得的經驗,我們了解到 20 部有關金融危機的紀錄片當中,其中一部最好的紀錄片會奪走其他 19 部片的觀看次數。那與其努力去得到所有的影視內容,倒不如努力去挑出分門別類中最好的作品。如此一來,我們要做的就是積極的去策畫我們的內容,而非盡我們所能地去得到所有的內容。

對競爭的看法

我們不會也不能在廣度上與 Comcast、Sky、Amazon、Apple、微軟、Sony 或 Google 競爭。要獲得極大的成功,我們必須專注在成為一個熱情的品牌上,例如星巴克而非 7-11、西南航空而非聯合航空、HBO 而非 Dish(高畫質直播衛星電視服務)。

更明確點講,是和 HBO、Hulu 和 Amazon 競爭

過去 Netflix 對於是否要和 HBO 正面競爭並沒有表示出明確的態度,如今 Hastings 則明確表示要直接挑戰 HBO。現在 Netflix 在美國國內的訂閱戶數量已經超越 HBO。Hastings 估計 Netflix 的訂閱戶數量最終將會成長至 HBO 的 2 至 3 倍。而除了 HBO 之外,Netflix 還將 Amazon Prime 和 Hulu 視為主要和次要競爭對手。

Amazon 特別在這一部分砸下重金,想必是和我們一樣在網路電視中看到了令人興奮的前景。如果服務都有著獨特且吸引人的內容的話,許多消費者將會訂閱各種不同的服務。

如前面所提到的,Netflix 在今年第一季取得了亮眼的成績。然而,就如我們所知,HBO 雖然在美國的訂閱戶數量被 Netflix 追過,但是在原創節目、艾美獎獲獎次數以及全球訂閱戶數量上都是領先於 Netflix 的,要想真正在內容方面和 HBO 相抗衡,Netflix 還有一段路要走。

延伸閱讀:Netflix是如何用大數據捧紅「紙牌屋」的

 

(註一)Netflix Long Term View
(註二)How Netflix CEO Reed Hastings Sees the Future: Netflix Wins, Apps Win and So Do HBO, ESPN and the Cable Guys
(註三)Netflix signs exclusive licensing deal with Disney

Supercell 每日營收達 240 萬美元,CEO:我負責找到最優秀的人才,然後閃一邊去

Posted: 25 Apr 2013 05:28 P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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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Jeremy P Perez

最早聽說 Supercell 的名字,是透過一家新加坡的新創公司 Nonstop Games,其 CEO Juha Paananen 表示自己有一個很厲害的兄弟 Ilkka Paananen,後者是 Supercell 的 CEO。對不住在歐洲的人們而言,Supercell 名聲並不響亮。作為一個新創公司,Supercell 成立時間不過兩年;作為一個遊戲廠商,旗下只有兩款遊戲。

就是這麼一家新創公司,卻在不斷刷新人們對它的想象。從日營收 50 萬美元到日營收 240 萬美元,它只用了半年不到的時間。與此同時,Supercell 極度個性化的公司結構也在吸引大家的眼球。隨著富比士的報導,我們得以近一步了解這家堪稱模範的新創公司。

公司結構

Supercell 的 CEO Ilkka Paananen 稱自己為「世界上最弱勢的 CEO」。Supercell 全公司由數個獨立團隊組成,這些團隊有完全的自主權,各自獨立負責內部的組織結構、工作分配、工作重心,同時對最終產品結果承擔責任。CEO Ilkka Paananen 鼓勵這些小團隊的獨立性,在團隊建立之後就不再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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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kka Paananen(照片來源:jontintinjordan)

每個獨立團隊被稱為一個 Cell,所有團隊一起組成的公司就命名為 Supercell。「找到最優秀的人才,然後閃到一邊,讓那些人好好做他們的工作。」這是 Ilkka Paananen 對自己管理理念的闡述。

產品

Supercell 旗下只有兩款 iOS 遊戲,分別是社群農場遊戲「Hay Day(卡通農場)」和塔防遊戲「Clash of Clans(部落戰爭)」。對於自己的產品,Supercell 有一套原則:

  1. 注意細節。「這是玩家首先看到的東西,它的影響力巨大。」「Hay Day」創作者之一 Timur Haussila 這麼說。在此遊戲中,到了該剪羊毛的時候,羊身上的毛就會長到滿出來;豬會變得非常肥壯,以至於無法行走,代表是時候收獲豬肉了。
  2. 帶動情感。「一款優秀的遊戲應該搔到玩家的癢處,激發起興奮乃至有時候是憤怒的情感。」——Supercell 聯合創始人兼創意總監 Mikko Kodisoja
  3. 強化社群。「我們確保「Hay Day」成為真正的社群遊戲。這意味著,在我們的平台上,你不僅可以訪問其他玩家,而且還可以向他們提供幫助。」遊戲產品經理 Stephan Demirdjian 說,「在某些情況下,吸引玩家的並不是遊戲本身,而是部落、同盟或者其他的人。」今年春天有一對「Clash of Clans」的玩家結婚了,工作人員都很開心。

公司文化

富比士記者訪問 Supercell 辦公室時,芬蘭正下著很大的雪。他發現,門口堆著大量的鞋子,Supercell 的員工全都穿著襪子和拖鞋辦公。每到週一,Supercell 的員工會聚在一起吃早餐,在享用冷盤、水果、咖啡和果汁的同時討論公司裡發生的事情。

在 Supercell 的辦公空間中沒有個人辦公室,每個團隊似乎都佔據著一個角落,團隊間也常常隨和地打成一片。在稀少的幾間會議室門上,標注著「終極戰士」(Ultramarine)和「獨角獸之淚」(Unicorn Tears)這樣的名稱——「獨角獸之淚」房間裡有沙發、獨角獸毛絨玩具和電視。

除了營造自由的工作環境以激發員工創造力之外,Supercell 對待失敗的方式也令人印象深刻。在創意失敗時,全公司會舉行派對,大家聚在一起談論從失敗中學到的東西,並暢飲香檳以示慶祝。Kodisoja 解釋:「我們慶祝的並不是失敗,而是從失敗中學到的東西。」

其實這並不是我們第一次介紹 Supercell,如果您對這家公司很感興趣,除了下載遊戲之外,歡迎參考這篇長文:〈 兩款遊戲,芬蘭遊戲商每日賺進 50 萬美金 〉(對,四個多月前他們還「只是」每天進帳 50 萬美金,一個月前則是成長到近 130 萬美金)。

一次 Quora 發問,換得 120 萬美金投資

Posted: 25 Apr 2013 05:26 PM P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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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 Quora 的問題,兩個陌生人,一萬多公里的距離,還有 120 萬的投資…… 網路總會帶給你意想不到的真實奇遇,成功有時可能只是因為一個對的問題和義無反顧的勇氣?

鏡頭轉向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一間辦公室,Jon Tse 望著空白的牆壁發呆。

今年 27 歲的他,在大學的時候輟學創業,創立了一家二手教科書租賃的網站 Zookal,曾自信滿滿的他,現在卻無法在澳洲找到合適的投資者。他很疲憊,腳步沉重,但是團隊又已經把第一輪 20 萬美元的投資給用完了,再找不到融資,要怎麼撐下去?

他感覺自己像無頭蒼蠅。Quora 似乎只是無可奈何的一個選擇,他問道:「一個年輕的海外創業團隊(例如在澳洲)怎樣可以聯繫到矽谷的天使投資人拿到資金呢?」

Tse 當時還未意識到,一場冒險就這樣開始了。

這個問題一如 Quora 上的千百個問題,石沉大海,關注者寥寥。而 Tse 還是等到了唯一一個回覆,來自一家矽谷法律事務所的律師 Inna Efimchik:「飛過來這邊直接聯繫他們吧!」她鼓勵道,「我知道這對於你們來講很不真實,但是怎樣找到矽谷的投資者呢?還是到這裡認識他們吧!」

她的回覆裡還給了一些聯繫當地投資人的建設性意見。別無他法的 Tse 和另一位創辦人 Ahmed Haider 認為只能賭一把。儘管看起來很理想化,儘管團隊已經沒有更多的資金可以讓他們燒了,而且他們在矽谷一個人都不認識。但他們決定馬上聯繫 Efimchik,然後收拾行裝到矽谷「歷險」。

而當降落在美國的機場時,Tse 和 Haider 的日程表上只有一件事,就是見律師 Efimchik。他們的會面出乎意料地愉快。Tse 費盡了所有力氣詮釋他對事業的熱情:對二手教材市場的看好,那價值 4.6 億美元的教材市場、留學生帶來的 150 億美元的巨大教育市場機會、對創業的認識、對公司願景和使命感的見解、他們的留學生實習計劃……

Efimchik 聽完了 Zookal 公司的介紹,答應幫忙用自己的人脈幫他們散播消息。但誰都沒想到,還真有一個天使投資人很快地給出了回覆!

我很願意見他們,讓他們飛來洛杉磯吧。

Tse 和 Haider 很緊張,因為他們手中只剩幾百美元了。他們擔心,萬一這個投資人沒有談成,他們可能連回家的路費都堪憂,第二次站在這樣的十字路口,他們決定再賭一把。第二天一早,在疲憊和不安中,他們在到達了洛杉磯。讓人費解的是,投資人沒有直奔主題,而是領著他們到洛杉磯的各大景點地標逛了一整天。Tse 一度認為融資的事情可能沒戲了。

但是當他們聊到 Zookal 的理念,這位投資人卻很快拿定了主意:「你們可能要趕晚班的飛機了。」是的,投資人願意給他們提供 120 萬的投資,讓他們的事業可以繼續發展下去!Tse 回憶起當時的回到辦公室的場景:

我們回到澳洲,收到了寄來的投資協議,當時就吃了一驚,天啊,這事情是真的!

也許這故事有點太巧合,也許 120 萬美元的投資也金額也不算大,這家小創業團隊也並沒有太光芒四射,出盡風頭。但是他們卻實在地抓住了一點機會,並且義無反顧地勇敢邁步,讓自己能夠生存下去。發現一下,也許下一個大冒險就是現在。

P.S. Tse 和 Haider 並沒有透露投資者的姓名,他們稱對方更願意對公眾保密,唯一可以透露的訊息,就是這個人是世界上最富有的 25 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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