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de 硬塞的網路趨勢觀察

“靠夢想創業你知道,靠夢境創業你聽過嗎?” 與新的 3 篇文章 - Inside 網路趨勢行銷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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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夢想創業你知道,靠夢境創業你聽過嗎?

Posted: 03 Sep 2014 03:12 AM PDT

靠夢想創業你知道,靠夢境創業你聽過嗎?

在前一陣子 Inside 報導了「自我監控的資料狂人 Nicholas Felton」,他記錄的範圍無所不包,內容涵蓋通訊(電話、實體信件、簡訊)、地理位置、讀過的書、聽過的音樂、食物等等。但是他遺漏了一項:夢境。

DreamsCloud

在美國有一家網路公司 DreamsCloud,正好提供了這樣的服務可以幫助你記錄所有的夢境!DreamsCloud 在 2009 年於美國華盛頓 DC 成立,並且在今年 8 月獲得兩百萬美元的 A 輪投資。下方是 DreamsCloud 的官方網站影片:

就如影片裡面所述,很多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抓著好朋友想要與他分享你昨晚夢到的怪夢,或是很神奇的夢;又或者某些時候我們在睡醒的時候,回想起夢境覺得無法理解剛剛夢裡想要表達的是什麼;有的時候我們一直夢到同一個夢;也有時候我們不曉得剛剛夢到的噩夢又代表了什麼啟示。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做過夢,即使語言不一樣,國籍也不一樣,地理環境也差個十萬八千里,更甚至信仰也不同,但是夢是我們的共同語言。但是夢境為我們提供了靈感、有時候又像一片鏡子反映出我們的潛意識。

DreamsCloud 的服務

DreamsCloud 所提供的 App 叫做 DreamSphere,它可以做的事情其實非常的多元化。首先一進入頁面是一個類似 Google Earth 的地球 3D 圖,顯示的部分是全世界的人輸入的夢境資料,只要輸入一筆,就以一個紅點表示,紅點越大表示資料數越多。只要點擊圖上的紅點,就可以顯示在這個區域有多少夢境,以及夢境的相關類型。

系統也內建了搜索的功能,我們可以按照時間、地點、朋友、以及熱門關鍵字、以及趨勢來搜尋是否可以找到與自己相似的夢境。

另外是記錄自己夢境方式,我們可以分別以文字記錄還有錄音的方式進行,在下方可以為這個夢境選擇一至三個符號(見下方夢境字典的解釋),並且可以定義這個夢讓你覺得開心的程度。每次這個夢境被記下來的時候,你當時的所在地也會被記錄,以及內建的日曆也會同步顯示。我們也可以選擇夢境的隱私程度,可以完全公開、只對社交網路上的朋友們公開、以及自己孤芳自賞。每次我們記錄夢境記錄的越詳盡,DreamsCloud 所提供的演算法就可以有更多的資料來進行分析當前的趨勢,以及幫你找出周遭是否有人與你有類似的夢(似乎也是個社交的新方式)。 當我們累積了足夠的夢境之後,可以開啟 Mind Metric 模式,為你分析你的心理狀態,像是你的焦慮程度、信心指數等。 除此之外,DreamsCloud 所設計的聰明鬧鐘讓我們可以設定某一個時間,之後他會幫助你讓你漸漸地醒來,來幫助你維持一個睡前半睡半醒的狀態來讓你可以更容易回憶起自己的夢境。

最後 DreamsCloud 也提供了所謂的夢境字典!也就是上述所提的符號,提供了各種你在夢中夢到有可能的相關事物,並且為這個符號提出可能的解釋。舉例來說,假設你夢到與高速有關的夢境,其所代表的意義可能有下面幾種:

  1. 代表你可能已經對某件事情失去控制或者是遇到危險
  2. 你想要逃離某件事物
  3. 你可能想要追上某人或者是你很害怕某人追上你

像是夢到蜘蛛網可能代表了:

  1. 謊言
  2. 一個非常有創意的設計
  3. 網路

DreamsCloud 也有提供專家解夢的模式,讓他們合作的心理學家與使用者合作為你進行解夢。 下方是 DreamSphere App 的官方介紹

趨勢

根據國外媒體報導,目前最常被記錄在 DreamSphere 的主題包含了殭屍、婚禮、以及旅行,還有其他的主題像是瀑布、受傷、森林、懸崖峭壁、洋基隊、尿液等。除此之外我們可以從熱門搜索的介面上發現幾個關鍵字像是性、牙齒、死亡、偷吃、蛇、派對、工作、朋友。

盈利模式

目前在 DreamsCloud 上面尚未看到需要收費的項目,很有可能是因為當前才剛通過 A 輪投資,市場策略還在以吸收用戶為主的階段,以目前觀察到比較有可能的盈利方式應該仍然是 Freemium 的模式,未來可能是讓選擇解夢的人付費,並以合作對象拆分收入。但此次 A 輪投資所獲得的資金目的是用來開發夢境解析工具,開發這個工具在筆者看來是比較有潛在價值,以上述的趨勢而言,我們可以發現除了像是蛇、瀑布、森林、懸崖峭壁之外可能具有比較多種層面的解釋之外,其他的部分像是工作、派對、朋友、婚禮等其實都很明確的表達了一般民眾的生活。 如果說夢境真的是潛意識另一種形態的展現,又或者是夢境真的代表了內心真正的渴望,那如果有足夠的資料去進行分析並且配合使用者的消費行為作為調查,其實應該有機會可以開發出非常強大的營運模式,就像是亞馬遜根據消費者平常購買商品的習慣來作出推薦,利用夢境與其他的應用做整合也不是不可能。

掌握未來的電商決戰點,經營社群、贏在內容!(下)

Posted: 03 Sep 2014 03:08 AM PDT

掌握未來的電商決戰點,經營社群、贏在內容!(下)

〉〉掌握未來的電商決戰點,經營社群、贏在內容!(上)

原文刊於《通泰媒體》〈掌握未來的電商決戰點,經營社群、贏在內容!(下)〉。

電子商務使交易規模無遠弗屆,幾乎已經成為所有產業的必要通路,讓我們來回想一下,在上一篇提到的致勝關鍵是甚麼呢? 「從內容 (Content) 出發,用此經營品牌社群 (Community),最後自然而然能夠創造商業價值 (Commerce)!」

但是內容及社群的定義是甚麼呢?在這裡我們簡單用一個直覺化的解釋來定義他們,內容:構成使用者愉快瀏覽及消費的所有資訊 (使用者體驗),品質好的產品、優美的文字包裝、創意的行銷手法、User-friendly 的介面及便利的購物流程等等;品牌社群:將品牌打入每個人的生活,不僅是個人,而是每個使用者及其朋友圈,傳遞品牌資訊、營造品牌形象。

依據上述兩點,及參考商業司公布之「中華民國電子商務年鑑」中的「台灣電子商務服務及市場應用未來趨勢討論」,通泰媒體歸納整理了未來電商決戰點的三大趨勢:

1. 行動商務

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使得行動商務版塊逐漸浮出檯面,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 (MIC) 針對「網路社群於行動裝置之使用活動分析」進行調查,發現有 87.6% 的網友透過行動裝置使用網路社群。

其實行動商務市場的蓬勃端看許多企業都相繼推出行動版 APP 已可窺知一二,大至「Amazon」、「Agoda」,小至「真九把刀全集」、「Foodpanda」都擁有專屬的行動版 APP,AGODA 更有針對性的行動版獨享優惠,再再都是大舉開拓行動商務市場的證據;而有別於網站,行動版 APP 提供使用者更直覺化的介面設計、更具競爭力的內容、更便捷的取得資訊,皆是為了取得在電商決戰中的制高點。

圖 1. 九把刀「等一個人咖啡」電影上映後廣受好評,「真 九把刀全集」APP 下載數也水漲船高,攀升至排行榜前 10 名。

2. 社群結合

網路雖然帶來了便利的購物流程、透明化的資訊,但同時網友也承受著資訊爆炸之苦,琳瑯滿目的購物平台讓選擇變成一件不簡單的事。若有其他消費者的使用心得或意見做為參考,便能有效的解決資訊過多的困擾,社群商務便是在此時因應而生。

社群商務 (Social Commerce) 藉由網路社群媒體的傳播途徑,透過社群互動和用戶自製內容(UGC)等方式來達到吸睛的效果。換言之社群是巨人,而電子商務便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借力使力,IKEA 藉由 Facebook 傳遞品牌資訊、營造品牌形象;蘋果日報讓網友使用 Facebook 帳號於新聞下方留言,成功引起網友討論;iphone APP「FANCY」將使用者喜歡的商品都串連起來,讓消費者使用推薦的力量聰明購物。

圖 2. Payvment 在巨人 Facebook 的肩膀上搭建了第一家電子商務網店平台公司,
被稱為 f-commerce,短短兩年便吸引了 17.5 萬個商家於 Facebook 平台上開店。

3. 虛實整合 (O2O)

Online to offline 是指將實體商務與電子商務做結合,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尋找消費者,再藉由行銷活動或購買行為將消費者帶至實體通路。在現今「時間就是金錢」的世界裡,這可謂是雙贏的做法,不僅為企業帶入實體人流,更可量化相關銷售數據,作為銷售決策的參考;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即時接收相關銷售訊息、事先了解購物內容,絕對是減少消費困擾的有效方法。

圖 3. 伴隨著電商互聯網的良性發展,O2O 思維模式也進行到了一種如火似茶的地步。!

回頭看上述三大趨勢如何成為電商決戰的制高點,以著名的 IKEA 專案為例,:IKEA 令人驚艷的行動版 APP 於 2013 年底發佈,消費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 IKEA 擬真型錄,便可於行動裝置上利用 AR 技術模擬出 IKEA 家具擺放在家裡的畫面,輕鬆挑選出最適合的家具。

圖 4. 「IKEA Catalogue」讓你將家具輕鬆搬回家,並利用行動裝置的相機鏡頭讓家人也可以同時入鏡喔!

前所未有的體驗突破了選購家具的盲點,無庸置疑的將消費者帶入購買家具的神之領域。並於累積 38 萬人的 Facebook 粉絲專頁建立 IKEA 態度,宣傳秋季新品、「IKEA 挺你 20 萬」創意活動,互動量亦十分可觀。成功的電子商務將大量消費者由虛擬導入實體,使得消費者不論是購買或是 Window Shopping 都會至實體店面,絕對是可供眾多品牌借鏡的成功範例。

在經營粉絲專頁已經不再是簡單 PO 文的時代,在舉辦活動已經不是價格競爭戰的時代,電子商務經營之道其實也早已變成專門的學科。如果你發現電子商務已經不是你想的那樣,快重新檢視品牌的經營方式吧! 也歡迎和我們聊聊,可能激發新的靈感喔!

創業者怎麼理解「偉大的藝術家盜竊」這句名言?

Posted: 02 Sep 2014 04:28 AM PDT

創業者怎麼理解「偉大的藝術家盜竊」這句名言?

來源:Steve Jobs Lost Interview

本文作者 St. Threath,以網路領域為自己的志業,同時喜歡科技和人文這兩個極端,夢想是到矽谷的偉大航道創業。目前和創業夥伴一同開發和經營美食 app「愛食記」。原文刊於作者部落格《St. Threath》〈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賈伯斯在他遺失多年的訪談中 (The Lost Interview) 中引用了畢卡索說過的一句話:

傑出的藝術家模仿,偉大的藝術家盜竊。(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 Pablo Picasso)

並且說:

我們從來不覺得偷別人的點子有什麼好可恥的。(在 1:07:05 時)

在網路上,有些人討論過,畢卡索所說的這段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有人說意思是,假如你不夠厲害,那麼你只能學到外觀罷了,形意你還是學不走的 (能工摹形,巧匠竊意),而也有人說,模仿的話別人一看就知道你是用抄的,而如果你內化之後再來使用,別人就看不出來了,那就看你拿這個點子練出什麼東西來。

我原本也認為這句話的意思代表著「抄襲外觀」和「偷取點子」這兩個意思,直到自己所作的作品也遭到了「模仿」。不知為何,在看到對方作品的那瞬間,我想起了前陣子看的電影:矽谷海盜 (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然後忽然了解到「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的意思是什麼。

愛食記被資深美食 App 致敬

首先,抄襲 (Copy) 的意思是,你抄了一個眾所皆知的作品,世界上的人都知道你的作品是學別人的,一點創意都沒有。雖然你把這個概念放到自己的作品之中,但世界上卻都知道你是學別人的、沒人欣賞,並且對這種行為感到可憐與一點點的羞恥。這樣的結果只能算是二流的 --- Good Artists.

而偷竊 (Steal) 的概念和這則完全不同了。偷竊這個詞的本意就是:「偷走屬於別人的東西」,所謂偷走的意思就是 --- 這個東西再也不屬於原作者了,偷走的人才是新的擁有者。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偷取好點子的人在世界上備受矚目、享受成果,而原本發明的人則被世界所遺忘。

科技界的偷竊案例

世界級偷竊最有名的兩個例子就屬於「微軟賣給 IBM 別人的作業系統 MS-DOS」,以及「蘋果從全錄偷取 GUI 來製作 Mac」。

微軟在還是一個小公司的時候,看準了 IBM 進軍個人電腦市場的時機,向對方提出要為 IBM 提供作業系統的點子,有趣的是 --- 那時微軟根本沒有作業系統,他們是由西雅圖的一位程式編製者帕特森 (Tim Paterson) 那裡買來的,而現在提到 MS-DOS,大家只知道微軟與 Bill Gates,再也沒有人知道原始發明者到底是誰了。將每月能賺進百萬美元的東西,用五萬美元買進後賣給別人,這算不算偷竊就見仁見智了,但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行為所產生的結果,絕對值得用偉大 (Great) 來形容。

來源:30anni di DOS, l’addio al Q-Dos ed il ritorno di Digital Research

而 Steve Jobs 從全錄那裡看到他們研發單位做出的 GUI(圖形使用者界面),馬上想到能夠將其「應用」在蘋果所研發的 Mac 上,而這一個「應用」也為個人電腦開啟了新紀元,讓不懂程式指令的一般使用者,也能透過螢幕和滑鼠,體驗到電腦的強大功能。緊接著微軟也「學習」了蘋果,推出了有 GUI 的 Windows。如今在這個世界上,一般人再也不會將 GUI 和全錄聯想在一起,大家只記得微軟和蘋果推出的 Windows 和 Mac,這也是一件偉大的事件。

來源:The Life and Work of Steve Jobs in Photographs

藝術界的偷竊案例

而另外一個知名的國際偷竊案例則是英國最富有的藝術家: 達米恩·赫斯特 (Damien Hirst),他在四十歲時身價有一億英鎊 (約台幣四十五億)。關於他的一些事蹟,推薦大家可以看看這篇「一隻死鯊魚 竟比帝寶貴!

赫斯特與他的蝴蝶翅膀作品

這位偉大的藝術家,他偷了好幾位其他藝術家的作品概念,以自己的名義做出發表。其中包含了「High Window -- Happy Life」(由蝴蝶翅膀拼成的圖騰)

「Valium」(圓點畫作)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動物屍骸標本)

皆是由其他藝術家先發表這樣的概念作品,之後赫斯特才抄襲發表的 ( 來源: THE ART DAMIEN HIRST STOLE)。

但即使這些作品都是偷來的,赫斯特的這些作品依然價值不匪,而同時原作者們則過著難以填飽肚子的潦倒生活。而怎麼知道這些作者是被「偷走」而不是被「抄襲」呢?

高古軒畫廊明年將主要展出赫斯特的彩色圓點畫,這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然而,就是這個彩色圓點,也已經由瑞士藝術家約翰‧阿姆樂德做了很多年了。「大概從 1970 年開始」,阿姆樂德說,「人們現在看到我的畫就說,你像赫斯特那樣畫。我總是回答:『是的。赫斯特的作品非常好,但是我比他早十年就開始畫這些了。』」-- from 英國最富藝術家 15 件作品涉嫌抄襲

達米恩的代表作,「鑽石骷髏頭骨」也是借鑑他人的作品,原作價值五萬元,而在他的巧手之下,價值飆升到 6 億元。有些人可能會不屑他這樣的行為,但換個角度想,原本在世界上沒有多少人知道的作品概念,在掛上他個人名義發表後,能夠被世界上的許多其他藝術家、收藏家看到,並且擁有這麼高的價值,某方面來說,也是一件偉大的事情。

Great Artists Steal

所以回到一開頭畢卡索的那句名言,結論其實很簡單: 如果你有能力看出別人點子的價值,而別人沒有將這個價值發揮出來,但你有把握能將別人的點子好好利用,讓這個點子在世界上成為一個偉大的存在,因而去偷取、實現它,那你就是個偉大的藝術家 --- 未來整個世界的人只會記得你的存在,不會記得提出這個點子的人。

相反地,如果你是一個後進者,看到別人的點子在世界上發光發熱,而你想要複製這個點子的模式,期望能夠從中分一杯羹,那這就只是一個稱得上是一個善於抄襲複製的好藝術家 --- 這樣也不錯,只是未來沒有人會記得你。

如同賈伯斯在 The Lost Interview 中說的:「偷取別人的點子沒有什麼好可恥的」,重要的是你有沒有那個決心和把握,把你偷取的點子做到極致,在世界上變成一個偉大的存在。而若你在前進的路上看到抄襲者,只要在心裡默默的為他們祝福就好 --- 祝福他們不要只停留在平庸,該朝更偉大的目標前進。

Steal Like an Artist,將世界上還未出名的好點子合法的偷過來吧! 能夠將點子在世界上發揚光大的,才是真正偉大的藝術家。

來源:Steal Like an Artist: 10 Things Nobody Told You About Being Creative

轉型還是合作?台灣出版數位化革命,業者先秤秤斤兩

Posted: 02 Sep 2014 03:47 AM PDT

轉型還是合作?台灣出版數位化革命,業者先秤秤斤兩

口述/凌網科技企劃處處長林岳儒,採訪撰文/周怡伶。原文刊載於 《能力雜誌》,Inside 獲《能力雜誌》授權轉載。

數位出版時代全面來襲,颳起的巨型風暴在國際市場上造成產業變動,以往專注於產製內容的出版業界無可避免地遭受無情的襲擊。反觀台灣市場,即使數位出版講了好幾年,市場依舊靜悄悄、水波不興,僅有少數數位出版業者及出版社嗅出轉型方向,積極跟上國際業者的腳步,其他業者則或許伺機而動,或許保持觀望態度。但是當暴風圈不斷往全球各地擴大,挾帶豐沛雨量入侵台灣市場的時候,不論是台灣傳統出版商、實體書店,甚至是一人出版社,準備好迎接數位時代了嗎?

台灣出版業界有其潛在的根本問題,市場動態及消費者習慣也不可與國外相比,國際出版業界積極轉型的當下,台灣的出版產業何去何從?仿效國際業者的轉型方式,或是開創新型的產業模式?這條路究竟該怎麼走有待出版產業界凝聚力量,根據台灣的現實景況,並比照國外的轉型模式將眼光放眼至未來。在數位風潮席捲的當下,台灣出版業者應認清自身在現今產業鏈中的定位,以及突破數位化難關的必備條件及心態,迎接蛻變後的成長。

物超所值,消費者才買單

相較於美國、日本等國數位出版的蓬勃發展,台灣數位化腳步慢的最大癥結點應在於供需問題。以往被普遍認同的原因是,消費者不花錢買電子書,但若回歸到供應端來看,出版社是否願意授權,以及是否願意提供讓消費者買單的價格,或許也是數位出版無法在台灣被全面接受的原因。根據調查,消費者在買電子書時所期望的折扣是紙本書 5 折以下的價格,甚至 3 折、4 折的折扣會讓他們更願意從口袋中掏錢出來埋單。

這也反應出了消費者的胃口問題,台灣有太多吃到飽模式的便民服務,不論音樂、網路等資源皆可用月租的模式,花一點點小錢便得到最大的使用量。若就音樂產業而言,KKBOX、Spotify 等平台都是採取月租型的吃到飽消費模式,但是畢竟音樂界有各家唱片公司所組成的聯盟,可以共同抓盜版、談授權,音樂界具有聯盟概念,而台灣出版界卻沒有。

出版結盟,群聚效應賣出去

台灣出版業其實過於蓬勃,隨便一喊就高達 5,000 多家出版社,去(2013)年登記申請 ISBN 的書籍更有 42,118 冊,這種在國外市場罕見的現象,歸咎於台灣出版社不像國外採取集團經營方式,而是由大量的出版社組成供應端。台灣出版業界夾雜了太多的意見,更由於自古以來文人相輕,即使有幾家出版社聚在一起組成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等組織,彼此卻各自為政,沒有擬出共通策略,也因此無法發揮打群架的效益。

消費者市場的策略是要想辦法把東西賣出去,要用經濟規模去賺取獲利,但觀看整個台灣出版社的心態及結盟狀況,想要走到那一端似乎還得再用點心力琢磨。鼓吹數位化一說就是好幾年,台灣出版業者嗅到了危機的氣味,整個產業卻依舊躊躇不前。當風暴逐漸吹來時,台灣業者是否具備迎戰的能力,端看出版社如何在這波潮流襲來前做好萬全準備。

轉型或合作 先秤秤斤兩

由於現今數位出版的問題在於市場供需不平衡,傳統出版商在數位時代最需要改變的心態是,把供應端和需求端盡量拉近。如果傳統出版社願意開放心態,讓市場完全公開的話,如何將紙本轉向數位的中間路途,就會有新創的服務業者敢投資並開發相關技術,甚至是傳統出版社內部轉型。

那麼,傳統出版商該選擇用哪一種方式迎戰?目前傳統出版商走向數位化的方向可以分為兩種,其一是布局轉型,其二是和中間商合作。

  1. 轉型︰20% 的大型出版社,可以考慮在內部養人才並開創事業單位。有自覺的出版社看到的不只是把書數位化,而是為了數位化將內部作業流程做改造,從採訪的工具、供稿及撰稿,一直到編排甚至印刷等,都會去思考新的作業方式。
  2. 合作︰其餘 80% 的小型出版社,則可以透過這 20% 大型出版社的轉型進而取得服務,或是跟中間技術商合作。

換句話說,傳統出版社的專長是產製內容,對於這 80% 出版社而言,要求他們轉型等同於讓他們去做不擅長的事情,出版社應積極保留其擅長的部份,不必非得將事業範圍拉長,終端市場若需要數位化,從源頭到終端這中間則由新興業者闖出生存空間,創造新的產業價值。數位出版產業鏈的中間部份,包含了提供平台載具、轉製電子書、網路設備、終端 app,接下來還有銷售及客服等等,除了如凌網科技等平台商之外,電子商也是產業鏈中的其中一員。

超大型的出版業者也正在積極開發中間流程的技術。目前已經有這樣的出版業者,以集團式的資源投入經營,建立了專屬品牌的數位出版平台,除了一個一個地向集團內的出版社談授權,也積極向集團外的出版社徵集版權。另外,現存的網路書店如讀冊、博客來、金石堂等,尚未積極地進入數位出版的市場,他們仍以網路通路商的角色負責上架、賣書,電子書業者對他們而言僅為供貨商。

數位化不必然最賣

在倡導數位化的風潮下,出版社應該最先做的功課是,檢視自家商品的內容是否具備數位市場的需求。即使「印刷已死」的聲浪四起,老牌紙媒也一家家停刊,但是紙本書籍仍舊有無可取代的魅力,也並非所有的內容都勢必得數位化。原有的紙本讀者是否願意遷移,以及此題材適合紙本或數位,是出版商在推動內容數位化時,需要衡量的關鍵。

事實上,經典小說放在實體書店裡面,終究有消費者願意掏錢買回家閱讀,甚至是收藏。對於喜歡看經典小說的消費者而言,數位化過後的小說不見得具有吸引力,紙張的觸感及閱讀模式,反而比較符合此類消費者的閱讀需求。因此針對自家商品的內容是否具有數位化的必要,出版社得自己去考量。

台灣出版業界迎接數位出版風暴來襲,除了得積極思考轉型之路,更要保持開放的心態。產業界攜手擬定策略方針,與彼此共同創造產業價值,比起單打獨鬥更有與國際市場競爭的利基。數位化轉型是一條顛簸的道路,看看市場趨勢怎麼走,了解國際出版業者怎麼做,接著再回頭想想自己能夠拿什麼跟別人競爭。

三類出版品數位化商機大

就數位化的題材來看,有三類出版品最適合數位化︰

  1. 雜誌:最符合終端消費者需求,原因在於讀者想從雜誌獲取的是時事內容,數位化則幫助雜誌快速傳播,讀者只要手指頭一點,便可一手掌握時代脈動。
  2. 語言學習類:語言學習類的互動電子書,因其能夠置入聲音及影片,甚至可以設計遊戲搭配教學,是紙本書辦不到的最大優勢。對於讀者而言,下載語言學習互動電子書再戴上耳機,比起紙本書更有魅力;對於出版社而言,原本花費成本製作的光碟,不用再被堆置高閣,也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3. 實用工具書類:消費者也比較願意花錢購買實用的電子書,如 Adobe Photoshop 及 MS Office 等工具書。有趣的是,工具書即使不運用折扣策略,依舊有消費者買單。其一是紙本工具書厚重,電子書攜帶方便又輕量;其二,消費者購買工具書的動機在於,解決某些技術上的問題,而這只需要閱讀部分內容即可被解決,因此消費者可以透過剪裁的方式將所需的電子頁面集結成一個檔案,翻閱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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