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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危機】假事件,還是真行銷?用『不可思議』創造被分享的條件 Posted: 16 May 2014 03:05 AM PDT
如果有人跟你說『只要一張背影照,就可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你信不信? 你以為這需要 Big Data,或是超級電腦的資料庫比對嗎?在台灣,上 PTT 求救,只要 28 分鐘,用最土炮的肉搜,連背影都神的到人。 一位叫 Roarwolf(哮狼)的網友,在 ptt 上寫到:
▲憑背影也能找人?不拜行嗎! 28 分鐘後,就出現了表特版神人 z9,出來解救眾生。 ▲當事人自己在臉書上承認『那人就是我』 這樣的事件,對有點行銷敏感度的人來說,都會覺得這是個棒透了的手法,用最自然又低成本的方式,引爆了大眾對事件中的當事人 Nono 辜莞允的認識跟關注。 關於此點,從另一個事件當中,Z9 老婆的回應就可以得到證實:『背影事件後,的確有娛樂圈的人找上門來要求『製造神人』」。但堅決否認 Z9 曾經製造過「假事件」。 因為不可思議,所以引發討論我的重點,不再討論事件是真或假,而是『創造一個不可思議的神事件』這樣的溝通模式,其實特別適合數位時代。 在數位時代的傳播,早就不是倚靠傳統的電視廣告或平面媒體的轟炸,而是透過許許多多正式或非正式的、有公信力的大眾媒體或憑藉個人影響力的管道來溝通。就因為這樣,所以品牌不只要說一個好聽的「故事」,這個故事能不能被分享、傳播,才是數位時代的重點。而不可思議的神事件,就跟廣告創意裏,只要出現 3B(Beauty,Baby,Beast)就有 60 分一樣,是個易於被分享的好主題。 類似的神事件,以 Nono 背影為例,都有一個:
韓文歌『壞女人』,就是一個典型依循這個模式而爆紅的例子。 網友在 ptt 上發問:
8 分鐘後,一樣被神到,開始在網路上被瘋狂分享。 這次,不但循著上列模式,還進階的,因為網路爆紅而反過來被新聞報導二次噴發的『到南部弄假牙』事件。 除了有共同模式之外,這類的不可思議,還不到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另一類則是:
輕功水上漂,可能嗎?!有老外宣稱要發起一種新的極限運動。只要跑得夠快、雙腳像縫紉機一樣的移動、找到正確的入水角度、經過長期練習後,就可以像打水漂一樣,實現在水上奔跑的夢想。關鍵是:穿上一雙防水跑鞋! 網球天王,用發球擊掉你頭上的罐子神射手,用鎗擊中你頭上的蘋果不稀奇,用網球發球的形式,還能打中,那才厲害。 擁有 17 座大滿貫冠軍頭銜的網球天王費德勒,在廣告拍片現場,穿著西裝一派輕鬆的對工作人員說『你要確保不亂動,我就可以用網球擊中你頭上的罐子』 為了真,還是為了娛樂效果?不要搞錯方向這兩部影片拍的都像紀錄片似的,一副很生活的樣子,不講產品功能,也不提品牌名,前一部影片還特地取了一個『水上漂』的影片標題,費德勒的這部,則用廣告拍片幕後花絮的形式,露出了品牌名『吉列 Gillette』。這兩部影片一出,同樣都引發了諸如:這是假的吧、會不會是新的行銷手法、怎麼可能等討論的同時,也創造了大量分享,在短時間引起注意。 這兩類不可思議,還是有一些本質上的不同。第一類,比較像公關,貴在『真』, 你不能讓人覺得這是個串通好的假事件,否則,一切都完蛋了。因為消費者已經放了感情,入了戲,被拆穿是魔術師的伎倆時,反而會引起反效果。第二類,比較像行銷,旨在『引起話題』,真真假假,不重要,有沒有話題,才是關鍵。因為這有品牌在背後撐著,消費者反而可以理解,這是一種娛樂效果。 |
Posted: 16 May 2014 12:32 AM PDT
幾乎是地球上最成功網路零售商 Amazon 經營者 Jeff Bezos,這位繼 Steve Jobs 之後,被《哈佛商業評論》選為全世界表現最佳的 CEO,他曾經說過:
就是因為只專注在顧客身上,而不是將精神花在觀察對手做什麼,所以才能持續精進客戶體驗,也才能在過程中,成為「顧客滿意的先驅」。 所有企業主都可以從亞馬遜(AMZN)董事長兼 CEO – Jeff Bezos 身上學習, 近來接觸了美妝產業、鑽石產業、生活用品產業…等等幾個客戶,事後發現一個共通點:所有人都有電子商務需求,我們該說這是碰巧嗎?或者是說,電商已成趨勢。 你知道嗎?全世界的網友一個月花在網路上的總時間為四百萬年,2014 年台灣網購市場產值約來到新台幣 7,645 億元,資策會更預估 2015 年台灣網購市場產值可突破兆元。網路是否已經完全改變我們的生活模式,從早上眼睛一張開到晚上睡覺前一刻都離不開手機,離不開社群媒體。網路究竟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好?或是更壞?這端看如何應用它,Phimedia 通泰媒體 強調要用對網路特性,「雙向交流」、「打破時間/空間隔閡」,在此條件下,無疑能讓生活變得更加便利,更加幸福。 The Verge (科技部落格) 作者 Paul Miller 一年前身心疲憊決心離開網路,但一年之後,他回來了,並以開頭為「I was wrong」的文章談及這一年來自己的感受。當中提到,
科技部落格 作者 Paul Miller 於 2013.05.01 發表了標題為 回過頭來,讓我們來思考一下,在這時代下,電子商務已經幾乎成為所有產業的必要通路,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是所有業者都成功的在網路中,各自擁有一席之地呢?關鍵在於,網路的時代來臨,我們不再只是單純地在電視前當懶骨頭了,如果電商的功用只是純購物,那消費者可以在不同網路店家上找到更便宜的價格,如此一來網購市場便只剩下價格戰了;此時此刻,在任何裝置、任何螢幕前,我們都可以與內容產生雙向的連結,不僅能直接互動,還可以和家人、朋友、甚至大眾一同沉浸在熱烈討論的氛圍中。 企業是否能在電子商務市場中脫穎而出,最重要的還是「從內容 (Content) 出發,用此經營品牌社群 (Community),最後自然而然能夠創造商業價值 (Commerce)!」 站在「利他」的角度來貼近用戶,不僅僅是單方面的呈現企業資訊,更應該與消費者站在同一角度,提供他們真正所需要的內容,替品牌延伸更多附加價值,形成獨一無二的服務。 這是未來的一片網路藍海,也是所有產業都需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用戶產生連結,使得品牌就像一本好書,能夠細細被欣賞,最後延伸出認同感。 或許會有人問,如果以「社群」、以「內容」為中心思想來經營電商,是否能有一個參考準則能夠制訂短期內的成長績效呢? 1997 年,Amazon (上市後) 給股東的第一封信,標題是「重點都在長線」。如果你在做的事情需要三年的時間,那你必定和一大堆人在競爭。但如果你願意投資七年的時間,那你的競爭對手只剩下一小撮,因為很少公司願意這樣做。僅僅是把你的時間拉長,你就能夠做一些別人沒辦法做到的事情。在 Amazon,我們喜歡做 5-7 年的事情。我們願意播種,然後讓它們慢慢長大 — 我們非常的固執。我們的座右銘是「固執的願景,靈活的細節」。 對於未來電商透過網路,達到人與人之間有更開放的緊密關係,我們抱著與時俱進的心態在審視自己,也期許未來能夠看見更多數位時代下產生的電商傳奇。 更多關於電子商務的新商業新邏輯新價值,將在下一篇文章繼續與大家分享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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