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de 硬塞的網路趨勢觀察

“新創公司募資的困境(三):突破傳統募資模式——FLYING.VC” 與新的 5 篇文章 - Inside 網路趨勢行銷與開發

Link to Inside 硬塞的網路趨勢觀察

新創公司募資的困境(三):突破傳統募資模式——FLYING.VC

Posted: 21 Nov 2013 02:56 AM PST

本文作者為林弘全,無名小站共同創辦人、國內群眾募資平台 FlyingV 共同創辦人。

FLYING.VC 介紹

1. FLYING.VC 是什麼?

FLYING.VC 是股權群眾募資平台,主要是以媒合新創公司以及投資人為主要模式的平台。我們期待可以提供創業者與投資人互相認識的機會,讓創業家有機會拿到小額的啟動基金,並以相對應的「收益分成」或是「股權回饋」作為回報。

實際運作的概念有點像天使俱樂部,只是把評估審核的流程移植到網路平台,創業團隊上傳募資提案,只有審核過的天使投資人們可以看到相關資訊,如果有興趣的天使夠多,就會進行線下的提案簡報與媒合聚會,線上媒合,線下成交。(具體範例可參考 angel.co or fundersclub.com)

初步我們會先以 收益分成 (Profit Share)的模式開始運作,這個模式的好處是,可以先針對專案募資 (project financing),只要能夠清楚的定義專案範圍,並能夠提出完整的財務報表 (project-wise),比起股權募資會更有彈性,也更適合以無形資產為主的網路、文創產業。

收益分成 (Profit Share)的募資模式,實際上也就是傳統民間集資的模式,透過合約協議 (傳統民間集資甚至常常僅是口頭約定),而不需受到股權買賣的限制。雖然在證券交易法中,有價證券的定義已經被擴大,這樣子的合約協議確實也有可能被認為是有價證券,但依據現行的證券交易法,只要走私募模式,仍然是合法行為 (後續會詳述)。

2. 為什麼要做 FLYING.VC?

如同本文前述,因為我經歷過創業、賣公司、重新創業、投資等等不同的角色,並且嘗試過各種不同籌資管道,了解一個新創事業成立過程中資金短缺的辛苦。另一方面,兩年前我開始參與創投並創立 flyingV,也發現了投資人尋找好案源的麻煩。需要錢的人找不到錢,天使找不到好案源,形成相當矛盾的現象。

台灣的未來在創新的產業架構,鼓勵微型企業的成長,才是台灣產業成長的未來。自民國80年以來,中小企業佔台灣約7成以上的比例,創造了大多數的就業機會,從矽谷的創新創業模式,更可發現創新創業培養與研發能量投資的重要性,如何建立長期支持與鼓勵創新的生態系統,會是台灣相當重要的發展方向。

我們希望可以突破傳統募資模式的資訊封閉及高門檻,協助投資人發覺有潛力的小型新創事業。由於群眾募資的特性,單一投資人的風險被大量的分攤,可以有更多彈性去鼓勵新創,也讓新創公司有了新的籌資模式。

3. 跟 flyingV.cc 有什麼關係?

運營 FLYING.VC 平台的正式法人是 FlyingV Equity Inc.,目前登記在 Samoa,並不屬於台灣公司,且與 flying.cc (Ontoo Inc.)在業務上沒有任何關係。

flyingV.cc 屬於捐贈模式的群眾募資,而 FLYING.VC 採俱樂部會員制,所有募資內容僅針對進階會員公開,是天使或VC和創業者的交流平台,實際的投資媒合都是在線下進行

4. 法源依據?

FLYING.VC 不會有任何線上的金流交易,平台只做創業者與投資人的資訊交流與互動社群,實際投資行為皆以線下作業,全部的流程皆符合台灣私募股權相關金融法條。

私募相對於公開募集而言是一種針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的方式,台灣未公開發行的私募,依據證券交易法需符合以下規定:

  1. 針對特定人募資
  2. 自然人股東不可超過35人 (符合條件之法人、基金則不在此限)
  3. 不可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
    FLYING.VC採俱樂部會員制,所有募資內容僅針對通過審核的進階會員公開,每次股權募資專案投資人設限為35人以下。

5. 推動修法的過程

美國、歐盟都積極修法,推動創業環境,那台灣呢?

美國(IPO Task Force)的研究報告顯示「創新成長性」的公司對創造就業機會的貢獻最大。(以美國為例:08~10年新創成長企業的營收占全美GDP之21%)。其中成立低於5年的公司對創造就業機會的貢獻最為顯著。

去年四月美國歐巴馬總統簽署了JOBS法案(the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ups Act, the JOBS Act),並順利投票通過利用群眾募資來大規模扶持新創企業的發展,因為透過這些企業的成長能持續創造就業促進經濟成長。15個月後,美國證管會(SEC)也正式通過股權群募的施行細則,目前 equity crowdfunding 在美國可以說是完全合法且幾乎沒有限制。

反觀台灣,中小企業一直是我們的驕傲,在台灣78%的就業人口來自於中小企業,如何能夠真正的推動台灣創新的進步,跟上國際趨勢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給予創新創業的年輕團隊,這將會是台灣未來非常重要的任務。

ponly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在過去一年半,我們持續在跟主管機關溝通群募法案,也有立委願意協助推動修法甚至是立法,但如同大家所知,要在台灣推動這個議題實屬不易,這也是 FLYING.VC 會直接設立在境外的原因。

實際上,JOBS ACT 並非憑空生出的法案,而是將原本的證券交易
法再延伸,說明如下:

1. 台灣證交法源自美國證交法,基本的法條及精神完全一致。但針對私募相關法令,美國在這數十年間有許多行政命令及解釋令針對私募的特定人有許多鬆綁 (台灣則是幾乎完全沒變過)

2. 2012 年 美國通過的 JOBS ACT,基本精神是為了提升就業率,手段是大幅放寬新創企業的籌資限制。而事實上,在這份法案中,有兩節主要的法令,是針對新創企業的不同階段,以下簡單說明 JOBS ACT 各章節的主要內容:

     Title 1 - 法案源由說明
     Title 2 - 主要針對新創企業 IPO 條件鬆綁
 Title 3 - 股權型式的群眾募資。事實上這一章節並非憑空飛來一筆,而是大幅放寬原本證券交易法在私募方面的限制,並且增設了一個所謂 Funding Portal 的定義 (後續再詳述)
     Title 4, 5 - 比較瑣碎的說明

- 該法案最主要、重要的內容就在 Title 2 和 Title 3 (通稱 CROWDFUND ACT),原本大多數研究是 Focus 在 Title 2,也就是所謂 IPO 條件鬆綁的這一節,而最多爭議也來自這裡,因為美國的投資人協會也認為,若是鬆綁 IPO 限制,可能會造成投資人的極大損失 (因為該法案可以讓新創公司在未公開發行的前提下,上交易市場做公開集資,投資人在不清楚公司財務狀況的情形下,很容易依據媒體訊息進行錯誤投資)。我個人也認為這一節問題很大,不建議台灣的主管機關往這個方向走。

- 事實上,今年初櫃買中心所提的創櫃板定義,比較偏向 Title 2 的狀況,未來若往這個方向走,很有可能出問題。

- 而我這一年來不斷在倡議的,是屬於該法案 Title 3 的範疇,其精神是,讓新創公司的私募可以有更大的彈性,並且放寬特定人之限制

3. 基本上,台灣的證交法之重點法條如下: (可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7 條 -- 定義 有價證券 募集 及 私募 之定義

        第 22 條 -- 主要針對有價證券之公開募集、發行與買賣做定義。

        第 43-1 ~ 43-5 條 -- 針對 有價證券 之 收購 做定義

        第 43-6 ~ 43-8 條 -- 針對 有價證券 之 私募 做定義

        -- 在目前的證交法之私募法規裡有幾點重要精神:

- 必須要針對特定人,特定人之定義有三:

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 法人或機構。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三、該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 不得進行「一般性廣告及公開勸誘」之行為

- 限制轉讓 (1年 -- 3年不等)

- 以上限制跟美國證交法基本相同,但是如上所述,這數十年來,美國已經針對所謂的 「特定人」 做了相對寬鬆的釋義,甚至在新的群眾募資法案中,增設了所謂的 Funding Portal

- Funding Portal 之用途,即是美國金管將上述特定人定義之第二項 (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的主管機關之認證權責,下放到民間機構

- 也就是說,目前在美國,所謂的 Funding Portal 必須受金管會管轄、約束,但該 Funding Portal 可進行特定投資人之審核

- 目前美國尚未正式發出 Funding Portal 牌照,但已發出兩份 No Action Letter 給 Angel.co, FundersClub.com 兩家 Funding Portal

- 也就是說,美國金管會已經認同並且核準所謂 Funding Portal 概念,但因施行細則尚未定案,故先發出 no action letter 讓兩家平台先就地合法

- 事實上,所謂 Funding Portal 可以解釋成,透過網路做 「創投」 的行為,若此行為被認定為不合法,則台灣創投業通通都不合法了!!

- 故,我們可以說,所謂的 CROWDFUND ACT 基本上是美國證交法私募制度的 「延伸」 及 「鬆綁」 再搭配上新的 Funding Portal,而原本為了防弊的 「限制轉讓」 及 「投資上限」 等條件仍然維持 (興利之外,仍然必須防弊)

4. 美國金管會 (SEC) 已正式通過了群眾募資法案的相關施行細則

     - 在之前只有 JOBS ACT 的時期,許多人認為沒有完整配套方案所以對於群眾募資法案抱持懷疑的態度,但若連美國的最高金管機關都正式通過,我相信台灣應該也要有一樣的決心!

股權群眾集資,若走私募一路,基本上和「創投」一樣,只要依據證交法進行即可。這也是之前我建議 創櫃板 調整的方向 (未公開發行,私募,特定人,35人以下,無投資人審核機制,自然人投資上限6萬)

但若以世界趨勢以及台灣現況,我認為一個群眾募資專法仍有其必要性,除了具有較高的社會關注度,也比較容易將散落在各處的細節規定一定統轄。內容可能包含:

  • - 放寬 35人限制
  • - 增設 Funding Portal,並建立投資人審核機制 (可要求該portal 需具備證券經紀商之資格,並受金管會管轄)
  • - 自然人投資上限放寬至100萬台幣,若經認證過後 (年收入超過 500萬,或淨資產超過 3000萬以上),可提高至500萬甚至1000萬
  • -「有條件」開放廣告投放 (在特定媒體版位)
  • - 限制轉讓

6. 未來的計劃

FLYING.VC會在年底前上線,在六個月之內我們會先專注在平台開發及指標案件媒合,希望在一年之內可以逐步在不同國家營運,初步會以東南亞為優先考量。

Call-to-Action

1. 有興趣了解的投資人

很謝謝大家願意支持這樣的想法,如果有興趣了解並一起投資新創公司,歡迎至FLYING.VC註冊,裡面有更詳細的說明與解釋。

2. 有興趣了解的創業團隊 (不限產業)

目前平台正在創立當中,因此我們非常缺好的案源,如果你有好的團隊與想法,歡迎直接與我們接洽,我們會有專員為你們做審核,只要審核通過會馬上進行投資人的媒合等相關細節。

3. 有疑慮的人

可上 FLYING.VC 的常見問答,在裡面可以找到您所需要的答案。如果看完常見問答後依然有疑問者,歡迎直接將問題來信(email: flying.VC01@gmail.com),我們會盡速回覆。

新創公司募資的困境(二):我,作為一名創投

Posted: 21 Nov 2013 02:56 AM PST

本文作者為林弘全,無名小站共同創辦人、國內群眾募資平台 FlyingV 共同創辦人。新創公司募資的兩難(一)可見此篇

許多人不清楚我這兩年究竟在做什麼,可能是因為我做的事比較雜,但基本上都跟創業資金募集有關。為了要進入主題,介紹我目前的身份作為背景是有必要的,所以請容許我再用一些篇幅說明。

我目前跟籌措資金相關的身份有:

1. flyingV founder

成立18個月,協助 120+ 個團隊(專案),成功募集約 5,000萬資金,目前是亞洲前三大群眾募資平台

2. 交大校友總會 天使投資俱樂部 九人工作小組 成員

成立12個月之內,投資4個新創公司,總金額約 1億元,我個人負責其中一個投資案,投資金額約 2500萬。

3. 豐利管理顧問 執行董事 (文化部 文創投資管理公司)

目前僅投資一個專案 (變形金剛展),約 2,000萬。另兩個專案正在送文化部審查中。

4. CyberAgent Ventures Advisor

這兩年來,在台灣投資了 iPeen, iCook, FashionGuide,金額超過一億元,但因我是 Advisor 角色,並無實際負責投資案。

除了創投、群眾募資之外,我也以個人身份投資了5家新創公司 (產業各異),並且在營運 flyingV 的過程中,為了要籌措資金,前述所有的資金管道我都嘗試過,包含公司貸款、個人信貸、研發補助 等等。不敢說我對於投資很有經驗(我個人完全不買股票),但是至少對於新創公司取得資金的困難有不少領悟。

綜合以上所述,我在這兩年的過程中有幾個簡單的心得:

  1. 大部分真正需要資金的公司,規模都還很小,並不適合創投參與投資。而天使投資人並沒有好的平台讓他們接觸到有潛力的新創公司。
  2. internet, mobile 產業跟文創產業很類似,都是以無形資產為主,且需要相對長的研發期,投資初期很難有穩定的營收來源。此類公司初期資本額都不高,創辦人亦不願意輕易讓出控制權,在面額制的限制之下,創投很不容易參與 (特別股在台灣不流行)。
  3. 要從銀行取得資金,除非已經有穩定營收,不然核貸的機率很低。(新創公司要透過企金貸款很不容易,幾乎最後都是負責人去做個人信貸再做增資或股東往來把錢放到公司裡)
  4. 政府補助案能夠取得的資金很有限 (大約在 50-200萬之間),且在核銷預算、計畫評估的過程所造成的公司內耗很重,申請容易、結案難,計畫書、報告寫不完,小公司真的吃不消。

我認為未來不只是台灣,全世界的產業規模會越來越兩極化,大公司會不斷的併購變成巨型企業,剩下的新創公司規模會越來越小,從中小型企業走向微型企業。相對地,創投也不會再區分早期、晚期,而會逐漸整合往大型、回收期的投資為主 (目前已經是如此),早期、創建期的投資將會以群眾募資為主。

群眾募資並不是創新的模式,我在許多公開場合都曾經提過,群眾募資的基本邏輯跟傳統互助會(標會)的運作很類似,這屬於民間金融的一部分。這種模式在高速成長的市場並不適用,因為有太多不同的管道可以取得資金,即使資金取得成本很高,但獲利機會也很多,沒必要透過群眾募資取得資金(ex: 大陸)。反而是在經濟成長趨緩、沒有動能的市場比較有發展機會,比如說美國、日本、歐盟這些我們過去認為的先進國家,而台灣也不例外。

從 wikipedia 上的定義而言,台灣已經被歸類為已開發國家,我認為台灣目前整體而言的經濟現況是,大部分產業已成熟,市場具一定規模,整體 GDP 不算太差 (整體人均),主要最糟的問題是沒有成長動能 (連續兩年預測 3%,一路下修,到歲末才勉強保 1%)。

許多人將悶經濟歸究於政府沒有作為,我想答案是也不是,過去發展高科技產業,政府押注在半導體產業,隨著 PC 產業起飛,創造了許多奇蹟。但後續想複製成功經驗到四大產(慘)業卻沒有得到一樣的效果,只能說政府有做事,但是結果不如人意。也有人說,應該要政府撥個100億出來,專門投資新創公司,以鼓勵創業為主,而不要在乎投資報酬率。事實上,政府一直有在做,但受到公家機關運作上的限制,都是透過採購標案包給創投或管理顧問公司,且受到嚴格的審核、監督。即使只有一個失敗賠錢的案例,創投就得寫很厚的報告向主管機關解釋,自然而然不願意承擔早期投資的風險。政府補助案也類似,因為是政府預算,核銷標準非常嚴格,深怕一出問題就被批評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且外包給民間的管理單位(如常見的XX公會、XX中心等等),中間產生的管理成本相對而言是高的。

另一方面,由於新創公司取得資金不易,所以大多數團隊都是用自有資金想辦法硬撐,除非家裡支持,不然就是要工作一段時間存到至少一年以上的生活費才有可能。於是在研發過程中,資金逐漸短少的壓力會逼得新創公司開始接專案以求生存,有的人幸運地走過死亡幽谷並取得最後的成功,但更多人不但將資金用磬,甚至還背了一屁股的債,以及父母、伴侶、親友的「關心」,這樣子的壓力會讓創業者不敢也不願意再嘗試創業。

在運營 flyingV 以及參與了交大天使投資俱樂部,並且有了初步的成果之後,我逐漸相信群眾募資平台會是解決新創公司籌措資金的一個新的解決方案,經過了一段時間的評估,我決定在今年底前要推出一個股權募資平台:FLYING.VC

新創公司募資的困境(一):募資類型面面觀

Posted: 21 Nov 2013 02:54 AM PST

本文作者為林弘全,無名小站共同創辦人、國內群眾募資平台 FlyingV 共同創辦人。

前言

關於臺灣創業環境的不完備,我想也不需要再多說,尚幸有許多先進一直努力的在爭取、試著去改善,這幾年也有不少突破。本文的方向,我想試著從市場募集資金的面向來談談。

背景

1. 台灣募資環境的困難度

很多人會說,在台灣募資很難,但究竟有多難,也說不太上來。

先從實際的數據來看,下表顯示創投投資的數據,從 2000~2011 這十年中,台灣在早期投資 (包含種子期及創建期) 的創投投資比重逐年下降,並且投資總案件數也是逐年下降。

vc01

(資料來源:2012 台灣創業投資年鑑)

  • 早期投資總案件數:2000年的687件跌到2011年只剩57件。
  • 早期投資總金額比:2002年的31.91%跌到2011年只剩13.25%。

透過實際的數據可以觀察到,近十年來,台灣創投投資在早期的比例急速萎縮,早期投資金額直接腰斬從2002年的31.91%跌到2011年只剩13.25%。對於正處於萌芽期創業家而言,市場無法給予適時適當的支持,長期下來,導致台灣落入「創業風氣下降,投資人沒好案源」的惡性循環。

台灣創投曾經在 80-90 年代非常活躍,當時也創造了高科技產業的奇蹟,不過很有趣的是,似乎很少人知道,創投的錢並不是來自創投老闆自己的口袋。大多數創業者會碰到的所謂創投,基本上是專業經理人,他本身並沒有資金,而是替真正的金主管理資金並尋找適合的投資標的。

那究竟創投的錢是那裡來的呢?

在早期 (80 年代),創投的錢主要來自政府、金控、人壽保險、田橋仔等這種傳統好野人 (old money)。隨著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起飛,創造了許多新富 (new money),於是這些高科技公司也開始投資創投,但是很明顯地從 2000 年之後,隨著創投股東的投資抵減條例取消,加上各集團開始成立企業投資部門 (corporate VC),獨立運作的創投公司越來越難募集到資金,後續進行投資時自然會變得更保守,最安全的作法就是投資在成熟且有實體資產的公司。

另一方面,Corporate VC 跟傳統 VC 的出發點不太一樣,CVC 通常是在本業的上下游或者是水平整合思維之上,作 spin-off or M&A,目的通常是為了幫助母公司的業務成長。當然也有的 CVC 不分產業作投資,但通常營運正常的企業的業外投資比例非常有限。

這些現象導致規模過小的團隊(募集資金100~1000萬),或是小額投資人(投資金額在10~100萬)即使互相需要,也沒有機會合作。然而這個社會上,真正需要資金與機會的往往又是那些最沒資源的人。

2. 營運資金籌措的管道

2010年以後,incubator、VC 這些過去感覺非常神秘的專有名詞開始逐漸普及化,有錢的金主們開始會寫 blog,甚至也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跟創業者互動,於是許多新手老闆們似乎有些誤解,以為 fund raise 就是跟創投、天使拿錢,但事實上,募集資金的管道其實很多元,並不一定非得要透過釋出股權的方式來取得資金。

a.借貸

借貸是最傳統獲取資金的方式,可透過創業的相關借貸方案(如:青年創業貸款、微型創業貸款等),或是抵押現有資產最擔保等做法。

b.補助

為了鼓勵商業發展,政府與各種組織都有針對不同產業提出相關補助,以文化創意產業為例,政府四年提撥三百億的資金作為補助。
目前常見的政府補助有以下幾種類型:人力資源及教育訓練補助、創新研發資源、數位內容、農業科專、各部會專案補助計劃、地方型專案補助計劃等。

c.一般群眾募資

一般群眾募資以小額的捐贈、預購的形式為主,如FlyingV嘖嘖等網路平台。

d.創投

創業投資,主要是向初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取得該公司股份的一種融資方式,並不以經營被投資公司為目的,僅是提供資金、經驗、人脈,以協助被投資公司獲取更大的利潤為目的。

e.天使

天使投資者或天使,是提供創業資金以換取可轉換債券或所有權權益的富裕「個人投資者」。一般為成功的企業家等擁有雄厚個人資金的金主。

f.親友支持

最常見的創業資金來源,透過朋友親人間的私人投資或是借貸。

g.創櫃板

創櫃板政府公開群眾股權募資,由櫃買中心負責相關業務,預計於2014年1月1號上路。於創櫃板掛牌之企業有以下規定:

  • 資本額上限為五千萬元新台幣,最低下限的部分雖然沒有明定,但是要求公司必須為「股份有限公司」。
  • 且公司必須接受政府單位聯合輔導。
  • 公開發行的公司股票或專案禁止在創櫃板掛牌。
  • 公司透過創櫃板的最近一年內增資股本累計不能超過新台幣1500萬元。
  • 初期可能登錄的創櫃板公司,為文創、農企業等公司類別。
  • 但若投資三年後,公司沒有興櫃或上市櫃,公司從創櫃板中撤出,那投資人金錢就當成繳學費。
  • 非專業投資人的一年投資額度上限僅為六萬元。

各種方式比較:

vc02(製表:陳慕天, 資料來源:網路資料搜尋)

3. 國外 equity crowdfunding 的現況

股權群眾募資(Equity crowd funding),就是透過資訊的公開,讓 (幾乎) 所有人都可以投資新創事業的商業模式。這個模式讓創業家有機會拿到多筆小額的基金,並以相對應的收益分成或是股權分配作為回報。投資門檻的大幅降低,使得一般的投資人也可以成為小型天使。

櫃買中心預計在明年啟動類似股權群眾募資的創櫃板,雖然已經舉辦過不少次說明會,但業界普遍對於這個模式還是很不清楚,甚至常常誤以為創櫃板將由 flyingV 負責營運。事實上所謂的創櫃板,其基本概念就是國外所提的 Equity Crowd Funding (股權群眾募資)。

Massolution估計2011年底全球總共有452個群眾募資平台,共籌募到將近14.70億美元, 2009~2012年的群眾募資金額平均每年以74.29%不斷的蓬勃成長。

其中可以觀察到的是2009~2011年都是以捐贈式 (donation based) 或借貸式 (loan based) 為成長主力,而到了2012年後則以「股權回饋」或「收益分成」兩種模式為成長主力。

股權群眾募資是近年來國際成長最快的募資模式,對於早期投資市場逐漸萎縮的台灣而言,股權的群募可以說是創業家與投資人的新出路。

  • Trendwatching數據分析,群募規模將在2013年預計突破62億美元。
  • 群眾募資(crowdfunding)將會成為全球募資趨勢:2012年歐巴馬宣布通過JOBS法案(the 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ups Act)。繼美國簽署JOBS法案後,歐盟也隨後跟進積極召開歐盟版JOBS會議,推動群眾募資修法等創業環境提升之相關政策,並研擬相關法案。
  • 股權群募成長率近300%,是成長最快速的群募類型。

vc03.jpg(資料來源:crowdsourcing.org-Crowdfunding industry report)

自從 JOBS ACT 通過以來,股權群募開始發展,除了美國以外,大陸、歐洲都已經有相關案例,下表是簡單分析對照表:

vc04(製表:陳慕天, 資料來源:網路資料收集)

請接續閱讀:

不知道出國考察為何「妖受讚」?請上「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

Posted: 21 Nov 2013 02:39 AM PST

Taichung City Council
照片來源:台中市議會網站

不知道您是不是也看了最近台中市議員出國考察的「心得文」1或是前一陣子教育部出國考察報告被立委指出疑似抄襲的相關新聞2,覺得身為納稅人應該好好地了解一下政府機關究竟是如何使用出國考察的預算,以及考察完畢所寫的報告?(不過話說回來,為什麼我們得做這種事?)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在台灣,有隸屬行政院研考會的「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這樣的網站可以查詢行政院管轄範圍內的出國考察報告,可是地方政府的公務出國報告必須另外連結到各地方政府的網站查詢,現階段我們沒有一個地方可以統一搜尋「所有的」出國考察報告。另外像這次新聞事件的台中市議員出國考察報告表,刊於台中市議會網站,但該站的連結甚至不會出現在「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所以就算我們願意自己來監督,使用上難免不便。

因此,有工程師於「g0v.tw 零時政府」發起了「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專案(順帶一提,專案代號是「abroadplay」),專門提供使用者搜尋各種出國考察報告。(Inside 曾經在 〈 工程師的鍵盤革命:拆政府,原地重建 〉 介紹過由熱心的工程師組成的「g0v.tw 零時政府」,「新聞小幫手」也是他們的作品。)

我們公務人員出國考察其實是很像挖馬路,除了很浮濫,而且常常是一再重覆。常常金管會、經濟部、經建會大家都去考察,或是每年4Q(編按:通常我們稱第四季為 Q4)為了消化預算,就是考察旺季,讓外館人員應接不暇。這對一個財政吃緊的國家是沒有必要的浪費。更不要講一堆被考察的城市都是些知名觀光景點。

 

g0v-1
g0v-2螢幕快照 2013-11-21 下午9.28.25

但正如該專案所標示的進度,現在網站還只是「alpha」階段,還缺乏文案撰寫、介面設計與線上空間。大家剛點進去網站會發現不知道該怎麼使用,左上角的選單也尚未全部完成,搜尋功能似乎也還不能正常運作。不過好處是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也整合了地方政府的出國考察報告供使用者搜尋,解決了前面所提的不便之處。

我們詢問了專案發起人 Bert Wang,他表示專案是在今年八月時展開,未來也會加入進階搜尋的功能,因為時間有限,現在先以中央政府的部份為優先,其後是地方政府的部份。對這個專案感興趣的讀者不妨去看看「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的專案資訊,或是到 g0v 的「專案列表」逛逛。

蘋果 iBeacon 進軍美國百貨,將成 NFC 殺手?

Posted: 20 Nov 2013 10:13 PM PST

b01

在今年 6 月舉行的 WWDC 上,作為 iOS 7 中最重要的新特性之一,蘋果正式對外發表了iBeacon。儘管蘋果軟體工程副總裁 Craig Federighi 沒有對外公佈這項技術的細節,甚至並未提及 iBeacon,不過 iBeacon 的名稱還是出現在了 WWDC 的 Keynote 上。

儘管無聲無息,但 iBeacon技術已經開始走向商業用途。據 TechCrunch 的報導,美國老牌零售商梅西百貨(Macy's Store)已經開始在商場內部部署 iBeacon 感應器,稱之為 ShopBeacon。其中曼哈頓和舊金山兩家梅西百貨的顧客將能第一時間體驗到 ShopBeacon 的便捷。使用者攜帶 iPhone 在不同樓層間走動,便能夠接受到不同的商家訊息。

b02

梅西商場還與 Shopkick 進行了合作,提升消費體驗。Shopkick 是一款基於地理位置的購物服務,獎勵消費者進入商店進行簽到。比如消費者可以事先在家裡中挑選好某款商品,當進入梅西百貨時,ShopBeacon 便會自動提醒消費者直接在這裡購買選好的商品。

iBeacon 技術基於低功耗藍牙技術(Bluetooth Low Energy),iBeacon 基地可以建立訊號區域,當設備進入該區域時,相應的應用程式便會提示使用者是否需要接入這個訊號網路。藉由能夠放置在任何物體中的小型無線傳感器和低功耗藍牙技術,使用者便能使用 iPhone 來傳輸數據。

比如一家商場建造了一個 iBeacon 的基地,當消費者進入商場後也就進入了這個 iBeacon 訊號區域,經過消費者的允許,消費者的iPhone 便能收到來自商場的優惠券、打折訊息、商場地圖導航等等。

b03

與 NFC 技術相似,iBeacon 不僅能夠獲取訊息,還可能完成支付。相對於 NFC,iBeacon 擁有更廣泛的信息傳輸範圍。另一方面,依賴藍牙傳輸的iBeacon 更加平民化——幾乎所有手機都支持藍牙,卻不一定支持 NFC 晶片。每個 iBeacon 基地內建有加速度計、閃存、ARM 架構處理器以及藍牙模組,一小塊鈕扣電池便能為一個iBeacon 基地提供長達兩年的續航時間。

基於這樣的優勢,iBeacon 被視為 NFC 殺手。

應該說,iBeacon 的商業前景十分廣闊,它可以十分方便地觸達潛在的消費者,推送商家信息,另一方面,它還能為消費者提供必要的服務,比如室內導航,而這也是普通地圖服務無法覆蓋到的。

LG G Flex 手機化身金剛狼,外殼傷痕自動癒合

Posted: 20 Nov 2013 06:13 PM PST

1a5e5d8fb41ceb566b89bbe8df4bb135

你絕對想不到,上個月月底 LG 發表的 G Flex 除了隨便你彎曲的完全螢幕之外,它的背部外殼還有一層特殊材料,一層就像 X-Men 裡金鋼狼的皮膚一樣的材料,擁有自癒能力。從下面 LG 公布的官方宣傳影片中可以看到,G Flex 對一些輕微劃痕的確有「自動癒合」的作用。

雖然不知道材料成分,但國外又有人閒不住了,所以做了一個 G Flex 影片(下方)。從影片可以看到,鑰匙在其背部造成的劃痕的確會「自癒」,但不會全部消失,只是肉眼比較難觀察到恢復後的痕跡。不過如果用刀子的話,可以看到劃痕其實是「半自癒」了,痕跡更淺,不過顯然要比其他任何手機不明顯很多。

這主要是由於LG 的宣傳影片是在一個華氏81 度的環境下拍攝的,相對溫暖的溫度或許對其材料的自癒有一定促進作用,都說「熱鍋上的螞蟻」嘛,溫度越高,分子的運動越快。雖然可能並不是 LG 官方展示的那樣,但 G Flex 除了可彎曲的螢幕外,還在背面材料上花了心思,也算是一個比較有用的功能。不過心動的消費者,還得等到它走出韓國才能買到。

[本文參考以下來源:theverge.com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投機客的行銷世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